“我深刻地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不再非法捕魚,要在禁漁期內保護好洞庭湖漁業的生態資源,更要以自身爲例去勸導那些認識不足的非法捕魚人。”簽收法律文書後,代某公開認罪悔罪道。

近日,犯罪嫌疑人代某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一案被公安機關移送君山區檢察院審查起訴。期間,代某如實供述所涉嫌的犯罪事實,認罪認罰,同時本人自願參加防汛搶險工作,確有悔罪表現。君山區檢察院結合代某的現實表現,決定對代某作相對不起訴決定。

8月4日上午10時,代某非法捕撈案公開宣佈不起訴決定會在烈日下的華容河大堤上展開,錢糧湖鎮朝陽居委會防汛連負責人介紹完代某在防汛搶險工作中的現實表現情況後,承辦檢察官宣佈案件處理結果並宣讀不起訴決定書。

代某公開悔過,表示已深刻認識到自己行爲的錯誤。鑑於代某等人現實表現較好,君山區漁政站宣佈聘任代某等6人爲志願護漁員。

君山區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閔孚君對此次案件不起訴決定公開宣佈會進行小結,並針對代某非法捕魚一案中所觸犯的法律政策進行釋法說理:“這個案子很有警示意義,爲了加強對長江、洞庭湖生態資源的保護,我們實施了號稱史上最嚴的長江十年禁捕令。防汛期間,禁捕退捕專項整治行動一刻也沒有放鬆,如果漁民還和過去一樣,趁着漲水‘渾水摸魚’,甚至明知故犯、大肆捕撈,就會觸犯刑律,受到法律的追究和制裁。”

隨後,受邀參加公開宣佈會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公安、漁政部門、犯罪嫌疑人所在社區負責人和部分漁民代表到捕撈現場見證銷燬查獲的非法捕撈工具,堆放在空地上的無證船、絲網等捕魚用具被挖掘機重重碾碎。這一幕中的挖掘機就像執行法律的有力“武器”,展現了我國對漁業生態環境的強力保護!

“此次組織開展關於非法捕撈案公開宣佈不起訴決定會,其目的既是擴大檢務公開,打造陽光檢察之舉,讓公平正義以‘看得見,感知得到’的方式實現,也有利於大家瞭解檢察工作,支持檢察工作,從而更好地監督檢察工作;更是爲了警醒大家,切勿觸碰和踐踏生態的紅線、法律的底線。”閔孚君檢察長介紹說。長江洞庭湖世代養育着我們,我們每個人都有責任共同守護賴以生存的美麗家園,只有這樣,“岸芷汀蘭,郁郁青青,沙鷗翔集,錦鱗游泳”的洞庭美景纔會再現我們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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