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化建設是巡察重要基礎性工作。各地區在探索實踐中,通過選優配強專職巡察干部、嚴明紀律要求、加大培訓力度、積極建章立制、提升制度執行力、加強信息化建設等措施,確保巡察工作依規依紀依法開展,巡察實效不斷提升。巡後評估促巡察隊伍建設

“借調人員多,缺少工作經驗,業務水平有待提高。”“希望工作人員談話辦事態度和藹一些。”遼寧瀋陽市委巡察機構於2018年首次開展巡察作風紀律後評估收集到的這些意見,讓巡察干部如芒在背。“收集到的意見並不多,但讓我們深思和警醒。”這是很多巡察干部的心聲。

信任不能代替監督,監督者更要習慣在監督下開展工作。始終秉持這一鮮明態度的瀋陽市委常委、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王冬石介紹,全市各單位共有1500餘人次被抽調參與巡察,如何管住、管好這麼龐大的一支隊伍,是一個迫在眉睫的課題。

立足從嚴從實管理隊伍,市委制定巡察工作評估辦法,明確每輪巡察進駐後同步開展評估。爲便於反映真實情況,被巡察單位幹部羣衆可匿名參與,端口長期開放。評估結果納入巡察組組長、副組長、專職巡察干部個人年度考覈。

一個二維碼,架起了監督者與被監督者之間的“連心橋”。幹部羣衆手機掃碼後,就直接進入瀋陽市委巡察大數據監督平臺,相關問題躍然而出:巡察工作人員是否存在違反廉潔紀律情況,是否存在違反巡察工作紀律情況,您對巡察工作人員的印象是怎樣的,巡察工作尚有哪些不足之處……對於這些問題,參與評估的幹部羣衆一一“作答”。

據統計,自開展巡後評估以來,共有5914人次參加問卷調查,共收到正面評價和意見建議2405條,其中意見建議200餘條,佔比約8.4%。

讓巡察干部最關注的不是表揚,而是那些直指工作方式方法和工作作風的意見建議。“巡後評估猶如一面鏡子,讓我們紅臉出汗,看到了自身的不足。”“意見建議的背後是被巡察單位黨員幹部對巡察工作的鞭策和期待,我們都要‘照單全收’。”巡察組組長和巡察干部如是認爲。

結合收集到的意見建議,瀋陽市委巡察機構相繼補充完善了《巡察機構黨員幹部自我監督管理辦法》《巡察機構解決形式主義問題減輕基層負擔的規定》等一系列制度,有力約束巡察干部的一言一行。

在用好巡察大數據監督平臺的同時,市委巡察干部還主動走出去,虛心向各方徵求對自身建設的意見建議。在“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中,20名巡察領導幹部累計走訪47家單位、53個鄉鎮村屯,形成20份調研報告和5項制度成果。這種紮實作風和務實舉措形成了強烈的示範效應。蘇家屯區陳相街道組工幹事張迪說:“在抽調參與巡察期間,看到巡察組嚴謹細緻抓好每項工作,我感觸很深,不僅自身業務水平得到提升,這些好做法我也帶回了單位。”

百鍊鑄一劍,出鞘必鋒芒。截至今年5月,十三屆瀋陽市委已經實現本屆任期巡察全覆蓋,並提級巡察了169個鄉鎮(街道),推動解決了衆多領域長期想解決但沒有解決的問題,壓實了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監督責任。這些,都與巡察機構始終抓緊抓實抓細隊伍建設密不可分。(張巍)

瀋陽市委第五輪巡察第三巡察組調研市全民健身中心建設情況。規範程序助力精準發現問題

“南泉街道黨工委: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的有關規定,本委決定對南泉街道財政辦主任王某在任職期間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違反相關規定佔用公物歸個人使用涉嫌違紀的問題立案審查。”4月21日,重慶市巴南區紀委監委調查組人員來到南泉街道,向被審查人所在單位黨組織宣讀立案通知書。

該問題線索來源於巴南區委第十輪巡察。從去年11月19日巡察啓動,到11月29日巡察移交,用時僅僅10天。爲何如此迅速就揪出“病樹”?“這主要得益於巡察規範化建設。”巴南區委常委、區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蔣成昆說,“持續釋放巡察利劍的震懾效應,必須加強巡察規範化建設,把依規依紀依法要求落實到巡察全過程。”

近年來,巴南區修訂完善4類29項制度機制,對巡察工作進行全方位、全過程規範。在巡前準備階段,按照《巴南巡察工作流程》等制度,制定年度巡察計劃、提出每輪巡察對象建議名單及巡察組組長人選並按程序報批。同時,按照有關要求和迴避規定,合理分配巡察任務、調配人員。

“以巡察南泉爲例,爲了精準發現該街道存在的問題,我們在調配人員時,嚴格執行任職迴避、地域迴避、公務迴避規定,最大限度減少巡察中出現說情、打招呼等情況,爲後面精準發現王某涉嫌違紀問題奠定了基礎。”巴南區委巡察辦主任徐仁偉說。

巡察規範化建設的加強,助力巡察組全面瞭解被巡察黨組織情況,爲迅速精準發現問題提供了極大便利。

巴南區規定,巡察組進駐前,紀檢、組織、審計及區委巡察辦等部門需向巡察組通報被巡察黨組織有關情況,提供被巡察單位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述職述廉報告、近三年審計報告、上一輪巡察報告等材料。區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相關監督檢查、信訪等部室按工作流程,向巡察組通報被巡察單位政治生態狀況、信訪舉報、有關領導幹部問題線索和處置等情況。

如此,區委第四巡察組迅速掌握有關南泉街道的詳細情況,經深入研究後,制定實施方案,逐一明確工作任務、方法步驟、人員分工等,並將該街道資產、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等作爲巡察優先了解的重點問題。“做足功課”後,2019年11月25日,正式進駐。

爲規範巡察組工作,該區制定了巡察組工作規則,明確巡察組可採取聽取彙報、調閱複製有關資料、專項檢查等“12+N”種方式和權限開展工作。同時,在加強內部管理方面,出臺巡察干部“十嚴禁”,嚴格落實請示報告、談心談話、安全保密等制度。

區委第四巡察組進駐後,嚴格按照巡察組工作規則及有關要求開展巡察監督。11月26日,巡察組發現,南泉街道財政辦主任王某未經審批,以自購房缺定金爲由,於2018年2月向單位借款2.2萬元,至巡察進駐時,仍有欠款未歸還。

當日,王某將全部欠款還給單位。但關於該問題是否立刻移交,巡察組內部出現意見分歧。一方認爲,王某違規借款金額較小,未造成嚴重危害,可在巡察結束後統一移交;另一方認爲,爲了強化巡察震懾,便於巡察工作開展,應“邊巡邊移”。

解決分歧的是巡察組組務會制度。11月27日,巡察組組長劉宗銀主持召開組務會,經充分討論後達成一致意見,認爲王某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違反“國家預算資金、企業生產資金等所有公款一律不準用於職工借支”規定,佔用公物歸個人使用,時間超過六個月,涉嫌違反廉潔紀律,應立即移交。

11月28日,巡察組向區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彙報有關王某涉嫌違紀問題及移交意見。次日,經批准,該問題移交區紀委監委。等待王某的,將是紀律的嚴肅處理。(李娟)

【編輯點評】以規範化建設夯實巡察基礎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市縣巡察是新生事物,從一開始就要立好規矩,明確工作標準、規範工作程序、加強隊伍建設,嚴格落實依規依紀依法要求,促進巡察提質增效,堅決防止這把利劍變成雙刃劍。加強規範化建設也是推動巡察工作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各地區應參考中央巡視、省級巡視好的經驗做法,結合實際完善各項制度,細化優化工作流程,並強化巡察干部的制度意識,嚴格執行制度,堅決按黨章、巡視工作條例和工作規則辦事,不斷提高巡察工作規範化水平。

(本文刊載於《中國紀檢監察》雜誌2020年第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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