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普陀區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140萬元貨款“下落不明”的訴訟案件,雖然法庭沒有當庭作出判決,但原告方上海某實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呂先生,卻向該區檢察院12309檢察服務中心打來電話,感謝檢察機關爲企業雪中送炭、重新點燃企業復產希望。

原來,這裏有一段“陳年舊事”。2005年,呂先生創立了一家實業公司,註冊資本50萬元,在呂先生的精心經營下,公司發展越來越好。2014年,該公司向一家超市匯款140萬元,卻遲遲沒有收到對價的貨物與服務,對方則稱早已提供貨物,呂先生遂向法院提起了訴訟。法院認爲“可能涉及刑事犯罪”,遂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事情也就此耽擱下來。

今年初,新冠肺炎疫情使呂先生的公司遭受了資金短缺、復工人數不足的雙重打擊,陷入了運營困境。在資金鍊即將斷裂的關頭,呂先生想到幾年前“下落不明”的140萬元貨款。2月4日,他抱着試試看的心態,撥通了普陀區檢察院的12309服務熱線。

接到求助來電後,普陀區檢察院指定控告申訴檢察官對呂先生的自訴進行調查。承辦檢察官通過詢問信訪人、走訪聯繫公安和法院承辦人等方式,全面覈查當時案件的辦理情況。經查,2017年2月,公安機關確實已對呂先生反映的情況作出刑事立案決定,但因證據不足而暫停,直到呂先生向檢察機關提出控告申訴,該案仍未作出處理決定。爲保障該實業公司及其員工的合法權益,防止因刑事案件久拖不決導致當事人無法通過民事訴訟主張權利,承辦檢察官依據覈實的事實和法律依據,與公安機關溝通協調。隨後,公安機關作出回應,及時將案件退回法院。

同時,普陀區檢察院持續關注案件進展,與法院進一步對接溝通。依託信訪信息共享網絡平臺,承辦檢察官向法院通報了該實業公司的具體訴求和疫情防控期間的實際困難,建議法院充分考量企業提起訴訟的合理性,依法儘快導入訴訟程序處理。

今年2月24日,法院決定立案審理,呂先生一顆懸着的心終於放了下來。至此,從接到小微企業主的求助電話到法院重啓訴訟程序僅用了20天。(檢察日報 林中明 張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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