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中國華融原董事長賴小民案一審開庭 索取、非法收受財物17.88億 來源:北京商報

北京商報訊(記者 孟凡霞 吳限)8月11日,來自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官網公告顯示,當日,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華融”)原董事長賴小民受賄、貪污、重婚一案。

公告顯示,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起訴指控,2008年至2018年,被告人賴小民利用擔任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主任,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黨委副書記、總裁,中國華融黨委書記、董事長,華融湘江銀行黨委書記(兼)等職務上的便利,爲有關單位和個人謀取利益,或利用其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爲,爲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直接或通過他人索取、非法收受相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7.88億餘元,其中1.04億餘元尚未完成收受。

2009年底至2018年1月,賴小民利用職務便利,夥同他人非法佔有公共資金共計人民幣2513萬餘元。此外,賴小民在合法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還與他人長期以夫妻名義共同居住生活,並育有二子。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貪污罪、重婚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賴小民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賴小民還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結束後,法庭宣佈休庭,案件擇期宣判。

據瞭解,2018年4月1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賴小民個人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19年2月,天津檢察機關依法對賴小民涉嫌受賄、貪污、重婚案提起公訴。

責任編輯:杜琰 SF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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