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環球網8月10日報道,當前香港國安法實施已經超過1個月,就在10日早上,香港警方國安處拘捕了亂港分子、“壹傳媒”黎智英等7人,其中黎智英被捕罪名爲涉嫌違反國安法中“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涉及詐騙。據悉,這是警方第一次以違反國安法拘捕黎智英。早在今年4月,香港警方曾拘捕包括黎智英以及“禍港四人幫”之一的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等15人,控告他們去年“修例風波”期間組織及煽惑參與未經批准遊行等罪,如今案件仍在審理中。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香港國安法公佈以後,有多名亂港頭目棄保潛逃,而在5月和6月,黎智英多次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離境要求。對此,港府明確指出黎智英目前有多案在身,不準離港。如今,香港警方再次逮捕黎智英,實在是“大快人心”。事實上,在去年香港“修例風波”期間,黎智英多次與美國副總統彭斯、國務卿蓬佩奧等政客勾結,同時還赤裸裸要求美國干涉香港事務,告洋狀、搬救兵、搖尾乞憐。長期以來,黎智英嚴重挑戰“一國兩制”底線,妄圖推翻憲法確定的國家政治體制。人民日報指出:這樣的叛國亂港分子大行其道,絕對是香港之禍、香港之恥,只會讓香港滑下沉淪的深淵。

近段時間以來,美國政府頻頻將黑手伸向香港,而黎智英這樣的亂港分子無疑就是與美國爲伍、搞亂香港的“罪魁禍首”之一。新華社曾指出:他們長期發表鼓吹分裂的言論,支持“港獨”分子的分裂活動,這早已超越了憲法和基本法所保護的言論自由範圍,分裂國家的企圖昭然若揭。在中國歷史的浩蕩長河中,數典忘祖、賣國求榮之徒從來都沒有好下場,黎智英之類的民族敗類,必被永遠地牢牢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

自國安法建立以來,亂港各大頭目紛紛“大難臨頭各自飛”,就在6月,“禍港四人幫”之一的香港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髮表聲明,宣佈正式退出政壇。正如央視評論指出:港區國安立法,它將爲香港及時補上國家安全體系中的一個漏洞,對防範、制止和懲治發生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四類犯罪行爲的具體構成和相應的刑事責任,作出了明確規定,它針對的就是亂港惡徒,保護的是絕大多數的香港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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