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徽海豚播報

導讀:眼前的小李右臂打着厚厚的石膏,通過她提供的X片,可以看到她手臂骨折很嚴重,而這起受傷要從她之前玩蹦牀說起。

小李:我真沒想到去玩還能把自己折騰成這樣

小李說當時去玩的時候,自己是想玩粘牆,玩粘牆前三個格往前跳,然而她跳到第三格的時候就摔倒了,摔倒的時候她只是用手撐了一下,那一刻她感覺骨頭全碎了,筋都扭不過來。朋友立刻送小李去了醫院,小李給我們看了當時她玩蹦牀的監控畫面,能夠看到在跳第三格蹦時出現了意外。

小李表示,當時自己就是正常跳,而且跳的幅度也不是很大,就是一小格一小格的跳,沒有什麼越級跳,完全按照正常的流程走,該怎麼跳就怎麼跳。發生事故後小李也被朋友們送往了醫院治療,經醫生診斷右手骨折,需要打石膏一個半月以上才能恢復。這讓小李十分的痛苦。

小李是個化妝師,這石膏要打一個半月的時間,在這期間她不能給客人化妝,也不能上班,還需要朋友來照顧自己,這麼熱的天打石膏後還不能洗澡,這一切都讓人覺得難以接受,也給小李的生活造成了很大困擾。

消費者在門店內受傷,沒想到店家的解決方式是免費再玩一次

手臂受傷後小李也嘗試與店家進行協商,然而店家的解決方式讓她非常不滿。店家的說法着實有點搞笑,他們最後的處理方案是讓小李手臂恢復之後,免費再玩一次。小李表示,好不容易好了,還要再去受一次傷嗎?消費者在店裏出現意外情況,店家真的一點責任都沒有嗎?

我們也找到了位於龍虎山路的這家蹦牀館覈實情況。店家說李女士進場玩的時候,工作人員進行過指導,保險公司也已經看過監控視頻,這個責任不在場館。但現實是小李已經骨折,怎麼能說場館完全沒有責任呢?

店家認爲消費者受傷不能簡單把責任歸咎於他們,在門店內受傷該如何認定賠償責任呢?對此我們也聯繫了法律人士。律師表示,場館在提供這種設施的時候,它是應當進行一定的指導和安全提示的,安全提示和指導可能涉及到一些比如說:熱身等一些動作的指導,一些安全的須知,包括可能涉及到一些安全教育。它需要盡到一定的安全保障義務,如果它沒有盡到或者沒有充分的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是應該對傷者的損害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

保險公司:建議小李走法律途徑維權,保險公司並不承擔責任

該店長以場所還要正常運營爲由拒絕了我們的採訪,而且還強調店裏設備並無問題,但在監控視頻裏可以看到有工作人員幫小李整理了裝備後小李才往前跳。小李覺得自己沒有任何責任,因爲自己是在他們覺得安全的情況下去跳躍的,旁邊還有工作人員給檢查了設備。

在現場我們看到了導致小李受傷的粘黏牆項目,依然有顧客在玩耍,而且現場並未有更多的安全措施。而關於該項目傷人的事情,在以往也有被曝光過,福州的一家場館也有消費者在體驗時受傷的,那麼這樣的一個項目其安全性如何呢?當天我們也找到了區文旅局。

導致小李受傷的蹦牀並未列入高危險體育項目的名單,文旅局的工作人員認爲自己並無管理權。於是我們找到了負責審批發放營業執照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市場監督管理所解釋稱對於小李的投訴,他們雖然有介入,但主要以調解爲主,對於蹦牀項目的安全監管他們也難介入。

類似這樣的案例我們也關注了多起,而文體部門以及市場監管部門在職責範圍內的回覆都沒什麼問題,對於蹦牀這樣一個新鮮項目來說,在具體細則出臺前除了消費者加強自身保護意識外,我們認爲相關部門也可以主動參與指導,提高蹦牀館的安全責任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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