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记者 傅春蓉

8月10日早上九点,巫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响起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来电的是申请执行人李某,举报被执行人田某正在巫溪县鱼鳞乡某农场工作,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却一直拒绝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支付义务。

据悉,2018年8月田某开起了木材厂,李某在伐木过程中因田某操作失误,造成李某身体多处受伤,经过巫溪县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田某需赔偿李某各项医疗费用共计32000元。两年的时间过去了,田某仗着自己体弱多病,无钱履行还款义务,一直拖欠至今。

执行干警接到电话后,迅速出动,田某住在鱼鳞乡一高山上,交通十分不便,道路狭窄,经过三个小时的长途跋涉,执行干警终于到达了目的地,并顺利控制了被执行人田某。

执行过程中,田某刚开始并不配合。执行法官告诉田某,如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将面临罚款、拘留等法律后果,如有财产拒不履行还将会涉嫌拘执罪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承办法官两个小时的耐心宣讲和引导,被执行人田某最终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但是,田某名下没有房产、车辆等财产,每月的工资也只能维持生计,案件一度陷入执行不能的僵局。

随后,执行法官立即调整思路,了解到田某的大儿子有履行能力且愿意为本案提供执行担保,便要求其向巫溪县法院提交书面执行担保,最终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图片来源:巫溪县人民法院)

(巫溪台 傅春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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