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法网小编获悉,8月12日,据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消息,2020年8月12日,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罗秉乾涉嫌过失致人死亡案向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问法网律师认为,李心草溺亡事件在刑事程序上终于有所推进,值得欣慰。在此,对李心草溺亡事件做简单的梳理。2019年9月9日凌晨2时4分许,警方接到报警,李某草跳入盘龙江。约4分钟后,处警民警到达现场搜救,并将与李某草同行的任某燊、罗某乾、李某某昊三人带至鼓楼派出所调查。2019年9月11日7时20分许,在滇池东码头发现一具女尸,经辨认系大二女生李某草的遗体。此后,盘龙公安机关对该警情开展了调查。2019年10月13日,昆明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李某草尸体进行解剖,云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和昆明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检材分别进行检验鉴定。2019年10月14日,昆明市公安局提级成立由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的专案组,对李某草的死亡立案侦查;市级检察机关同步介入监督。市公安局督察支队牵头成立工作组,对专案工作进行督察,对盘龙分局前期工作开展倒查。

问法网律师认为,根据酒吧的监控视频可知,犯罪嫌疑人罗秉乾极大可能涉嫌强制猥亵罪,检方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诉恐怕难以得到法庭支持。酒吧的监控视频录制了犯罪嫌疑人罗秉乾有实施猥亵的行为,但是其猥亵行为是否达到了定罪标准难以证明,现在检方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诉恐怕更难以定罪。根据刑法的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李心草的溺亡并不是因为犯罪嫌疑人罗秉乾的直接行为,而是因为犯罪嫌疑人罗秉乾在李心草醉酒后没有尽到注意义务。这种注意义务可以构成民事侵权,但是很难达到刑事立案的标准,因为醉酒后自杀的行为已经超出了一般理性人的预料范围。

犯罪嫌疑人罗秉乾以及同伴在酒吧实施的行为已经暴露了他们的不良动机,但是这些行为也只是暴露了他们的动机,并没有达到定罪的标准,因为尸检报告中并没有发现药物成分。或许检方有新的有力证据,犯罪嫌疑人罗秉乾是否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就看法院的判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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