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上游評論 | 江西一家三口遇害前2次報警無果,警方面對質疑怎能光顧打嘴仗?)

致3死1傷仍在逃 輔警因他遇難 警方懸賞30萬緝兇!

江西省撫州市樂安縣8月8日發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造成兩人死亡一人受傷。5天后的13日,該嫌犯再次作案,致一名駐村扶貧幹部死亡。事發後,警方把懸賞金額由此前的5萬元升至30萬元。

8月8日,江西省撫州市樂安縣山碭鎮發生一起入室殺人案件,致2死1傷。

據遇害者家屬介紹,兇手曾於7月22日潛入被害者家中盜竊被發現,並用一柄螺絲刀扎傷一人,還留下了部分作案工具。死者一家隨後兩次報警。樂安縣公安局方面也承認,警方於7月22日接到家屬報警,並鎖定犯罪嫌疑人曾某。

根據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曾某系刑滿釋放人員,曾因盜竊兩度入獄,案發時剛出獄3個月左右。受害者家屬稱,曾某盜竊未遂後並未逃走,很多人稱其仍自由出入鎮上餐飲場所,一直在鎮派出所轄區內遊蕩,直至兇案發生。

《流星花園》裏的道明寺有一句名言:道歉有用的話,還要警察干嘛?但山碭鎮這起滅絕人性的兇殺案件,卻讓廣大羣衆感到了一種無力感。在受害人積極報警,警方也第一時間鎖定犯罪嫌疑人的情況下,爲何遲遲不對其傳喚並採取強制措施,任由其再次潛入受害者家中,最終釀成慘劇?

面臨諸多非議,撫州警方的另一番操作也引發了廣泛質疑。8月10日晚,有網友在“撫州公安”微博評論區留言,質疑警方有不作爲之嫌。“撫州公安”在評論區回覆稱“如果可以,我們更希望你能作爲優秀的人民羣衆來幫助我們抓捕逃犯”“我以爲你親眼所見民警沒有作爲”等內容,引發衆多網友不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在遇到公民人身、財產安全受到侵犯或者處於其他危難情形時,應當立即救助;對公民的報警案件,應當及時查處。在人民羣衆生命安全遭受威脅的情況下,當地警方的不作爲明顯有瀆職之嫌。更讓人難以接受的是,這種行爲所帶來的慘痛後果,造成了2名無辜羣衆失去了生命,1名重傷兒童至今仍躺在ICU生死不明。

面對網友的批評聲音,當地警方並沒有誠懇地自我反省,並積極將兇手逮捕歸案,還死者一個公道,反而在網上鬥起了嘴,非但不合時宜,更暴露了地方警務生態的問題。思想滑坡,反應遲緩,損害的不僅是公安機關自身的公信力,更傷害了廣大羣衆對於廣大警務人員的信心。

從小到大,人民羣衆接受的都是“有事找警察”的思想教育,但如果找警察都沒用了,難道要大家去唸《平安經》嗎?亡羊補牢,爲時未晚,撫州公安機關應該以此爲鑑,虛心接受公衆質疑以及網絡監督,嚴抓基層作風問題,嚴肅倒查本次事件中涉及的瀆職人員及相應責任,還公衆一個交代,以切實的態度和言行重塑公安機關形象。

李天奕 本文來源:上游新聞 作者:康磊 責任編輯:李天奕_NN7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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