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進一步規範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行爲,推動我縣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根據自治區教育廳《關於印發的通知》(桂教規範〔2015〕9號)和《自治區教育廳關於印發的通知》(桂教規範〔2020〕2號)等規範性文件及有關法律爲依據,以切實維護教育公平爲準則,認真組織實施昭平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結合我縣實際,現予以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則

(一)劃片免試就近原則。公辦學校按“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原則註冊入學。義務教育學校不得采取任何考試方式招生。以學生戶籍及其父母的產權房地址確定就讀學校,實行劃片招生,學生相對就近入學。

(二)公平公正公開原則。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有關政策規定和工作環節公開、透明,陽光操作。通過多種形式向社會公開招生方案、招生計劃、招生範圍、報名條件,充分接受社會監督,實行陽光招生,確保招生入學工作公平、公正、公開。

(三)公辦民辦學校同步招生原則。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同步報名、同步招生,任何學校不得提前開展招生工作。公辦學校要承擔所轄區域義務教育招生任務,確保每一名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

二 、城區小學招生入學辦法

(一)預報名時間

昭平縣城區小學2020 年秋季學期一年級新生預報名工作,定於2020 年8月8月27 日(星期四 )在一小、二小、四 小、逸夫小學、三小校園內進行。

(二)招生對象及條件

1. 小學一年級招收年滿六週歲,即2014 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具有城區戶籍及符合政策條件的外來人員子女。

2. 昭平縣城區戶籍且屬各校服務地段的適齡兒童,報名時需攜帶戶口簿原件並提供複印件(首頁、父母及子女戶口頁)。

3.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或進城從業人員子女)。根據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或進城從業人員子女)的數量、分佈狀況和學校承受能力等實際情況,按相對就近入學的原則統籌安排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或進城從業人員子女)就讀學校。如相對就近的公辦學校班額已滿,則安排到其他班額未滿的學校就讀。報名時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核原件收復印件):

(1 )出示戶口簿並提交複印件(首頁、父母及子女戶口頁)。如法定監護人與適齡兒童不在同一戶口簿,則須提供雙方戶口簿(或出生醫學證明)複印件;

(2 )廣西壯族自治區居住證複印件(非本縣戶籍人員提供);

(3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或進城從業人員子女)證明。A.務工類:需出示《勞動法》規定的勞動合同、社會保險繳費證明(繳納6個月以上)及租住房合同(需提供房東房產證明)並提交複印件;B.經商類:需出示工商營業執照(存續6個月以上)、租住房合同(需提供房東房產證明)並提交複印件;屬務工類和經商類人員子女,經片區學校組織人員實地核實,對符合條件的發放入學通知。

4.易地扶貧搬遷移民戶子女。縣教科局根據易地扶貧搬遷部門出具的學生名單,按相對就近入學的原則統籌安排就讀學校。如相對就近的公辦學校班額已滿,則安排到其他班額未滿的學校就讀。報名時需出示戶口薄(首頁、父母及子女戶口頁)和《扶貧手冊》第3-4頁並提交複印件。

5.法定監護人在昭平縣城區有房產(無城區戶籍的)且屬各校服務地段的適齡兒童。報名需同時提供以下證明材料(核原件收復印件):

(1 )出示戶口簿並提交複印件(首頁、父母及子女戶口頁);

(2 )出示法定監護人的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或購房合同(附購房發票和完稅憑證)並提交複印件;

(3 )實際入住證明材料:出示房產近期6個月電水費支出憑證並提交複印件(以供水、供電部門開具的發票或加蓋公章的通知單、流水單爲準),經片區學校組織人員實地核實,對符合條件的發放入學通知。

6.烈士、英雄模範子女、駐昭平縣部隊現役軍人子女、駐昭平縣城區在職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因公犧牲公安民警和消防救援人員子女、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和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消防救援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按《廣西消防救援總隊 自治區教育廳關於印發

的通知》(桂消〔2019〕28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關於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辦法(試行)》(桂公通〔2018〕130號)等文件精神辦理。

7.引進人才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按《賀州市引進人才子女入學實施辦法(試行)》(賀人才通字〔2017〕6號)和《昭平縣引進人才子女入學實施辦法(試行)》(昭人才通字﹝2017﹞4號)的規定辦理。

8.縣外戶籍的在昭工作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幹部職工子女,憑父母所在單位工作證明、單位安排居住地址證明及單位編制本等複印件,按照住所地址就近安排學校入學。

9.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安置。按照全覆蓋、零拒絕的要求,以“隨班就讀爲主體、特教學校就讀爲骨幹、送教上門爲補充”的原則,依法保障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根據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實際情況安排入學,如無法接受中學教育的,可以繼續在小學隨班就讀或送教上門,不受年齡限制,對於需專人護理、不能到普通學校隨班就讀或特教學校就讀的各類重度殘疾兒童,要建立送教上門制度,學校要將送教上門服務對象列入學校學籍統一管理,並建立送教檔案。

(三)招生計劃及招生範圍

1.招生計劃

昭平一小招生324人;昭平二小招生378人;昭平四小招生432人;逸夫小學招生216人;昭平三小招生324人,共1674人。

2.招生範圍

見附件《2020年昭平一小、二小、四小、逸夫小學、三小一年級新生生源服務地段平面圖》。

(四)注意事項

1.所有材料請事先準備齊全,並按順序疊放並裝訂好,報名前先把材料遞交到轄區學校審覈組審覈,審覈合格的方可報名註冊。

2.嚴禁同時到城區不同片區學校提交入學申請。

3. 凡就讀過一年級的學生(復學除外)不能再報讀一年級,禁止留級現象的發生。

4.爲加強學校傳染病的防控工作,新入學的兒童必須按照規定到所居住轄區預防接種單位進行接種,並取得預防接種單位核發的“兒童預防接種證查驗證明”,接種證明覆印件交學校存檔。

5. 報名時家長要攜帶孩子本人,並帶上署有孩子姓名的戶口簿到住所轄區對應學校辦理入學報名手續,註冊時要詳細填寫好相關信息。

三、城區初中招生入學辦法

(一)昭平四中招生19個班。主要向昭平一小、昭平二小、昭平逸夫小學、昭平四小、文竹、仙回小學等招生。招生入學範圍及需提交的證明材料如下:

1.昭平縣城區戶籍子女。需出示戶口簿並提交複印件(首頁、父母及子女戶口頁)。

2.大壯村蔡屋、峽口、曾屋、曾林、大沙、黃屋、大壯村嶺頭、新寨、石階頭、衝腦、塘面、上白土、朱屋、歐屋、中寨、寨頂戶籍子女。需出示戶口簿並提交複印件(首頁、父母及子女戶口頁)。

3. 文竹、仙回籍子女。需出示戶口簿並提交複印件(首頁、父母及子女戶口頁)。

4. 易地扶貧搬遷移民戶子女。縣教科局根據易地扶貧搬遷部門出具的學生名單統籌安置入學。需出示戶口簿(首頁、父母及子女戶口頁)和《扶貧手冊》第3-4頁並提交複印件。

5. 重點庫區移民隨遷子女。需出示戶口簿並提交複印件(首頁、父母及子女戶口頁)及重點庫區移民的相關證明。

6.烈士、英雄模範子女、駐昭平縣部隊現役軍人子女、駐昭平縣城區在職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因公犧牲公安民警和消防救援人員子女、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和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消防救援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按《廣西消防救援總隊 自治區教育廳關於印發

的通知》(桂消〔2019〕28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關於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辦法(試行)》(桂公通〔2018〕130號)等文件精神辦理。

7.引進人才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按《賀州市引進人才子女入學實施辦法(試行)》(賀人才通字〔2017〕6號)和《昭平縣引進人才子女入學實施辦法(試行)》(昭人才通字﹝2017﹞4號)的規定辦理。

8.縣外戶籍的在昭工作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幹部職工子女,憑父母所在單位工作證明、單位安排居住地址證明及單位編制本等複印件,按照住所地址就近安排學校入學。

9. 縣城經商人員子女。需出示戶口簿(首頁、父母及子女戶口頁)、工商營業執照(存續6個月以上)並提交複印件,經片區學校組織人員實地核實,對符合條件的發放入學通知書。

10.在昭平縣外就讀的昭平縣城區戶籍小學畢業生,回昭平縣就讀初中的,需出示戶口簿(首頁、父母及子女戶口頁)並提交複印件、提供原就讀學校開具的學籍證明。如昭平四中學位已滿,則安排到昭平鎮中或鄉鎮公辦初中就讀,如不服從縣教科局調劑的,視爲自動放棄學位安排。

(二)昭平鎮中學招生12個班。主要向昭平鎮小學、富裕小學、進城務工人員(或進城從業人員)隨遷子女等招生,招生範圍及需提交的證明材料如下:

1.昭平鎮非城區戶籍。需出示戶口簿並提交複印件(首頁、父母及子女戶口頁)。

2. 富裕小學畢業生。需出示戶口簿並提交複印件(首頁、父母及子女戶口頁)。

3.在縣城有房產戶(無城區戶籍的)子女。報名需同時提供以下證明材料(核原件收復印件):

(1 )出示戶口簿並提交複印件(首頁、父母及子女戶口頁);

(2 )出示房產證(不動產證)或購房合同(附購房發票和完稅憑證)並提交複印件;

(3 )實際入住證明材料:出示房產近期6個月電水費支出憑證並提交複印件(以供水、供電部門開具的發票或加蓋公章的通知單、流水單爲準),經片區學校組織人員實地核實,對符合條件的發放入學通知書。

4.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或進城從業人員)。需出示戶口簿(首頁、父母及子女戶口頁)、《勞動法》規定的勞動合同、社會保險繳費證明(繳納6個月以上)及租住房合同(需提供房東房產證明)並提交複印件。

(三)不符合以上條件的外縣籍和其他鄉鎮在昭平縣城區小學就讀畢業生回其戶籍所在地的初中學校就讀。

(四)報名時間:2020年8月30、31日。

四、轉學插班有關工作

民辦學校在學位空餘的前提下,可自行確定插班生招錄,已經是大班額的班級不得接收插班生。公辦學校插班生接收工作須嚴格按以下要求流程執行。

(一)轉學插班申請基本條件

一是申請插班學生的戶籍在昭平縣城;二是申請插班學生父母一方有昭平縣城實際入住房產。符合以上基本條件中之一的,方可申請辦理轉入手續。

(二)插班生申請原則

根據戶籍所在片區,申請轉入所轄學校;原則上已經是大班額的班級不得接收插班生。

(三)轉學插班生需提交的證明材料

1. 插班生及法定監護人出示戶口薄並提交複印件(首頁、父母及子女戶口頁);就讀子女與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戶籍不在一起的,需提供雙方戶口簿(或出生醫學證明)複印件。

2.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昭平城區實際入住房產證明:A.房產證或不動產證;B.屬購房合同戶(附購房發票和完稅憑證),需出示實際入住房產證明及近期6個月電水費支出憑證並提交複印件(以供水、供電部門開具的發票或加蓋公章的通知單、流水單爲準),經片區學校組織人員實地核實,對符合條件的同意申請辦理入學手續。

3. 插班生原就讀學校開具的學籍證明和本人的成長報告冊。

五、注意事項

(一 )監護人須保證所提供的信息及證明材料真實有效(以上材料均爲審覈原件,提交複印件)。否則,除追究相關責任外,統籌安排到生源不足學校就讀或勸返回原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讀。

(二 )請各服務範圍的學校督促年滿6週歲,即截止2014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的兒童入學;滿6週歲的適齡兒童未進入義務教育學校就讀的需辦理延緩入學手續,原則上爲一年(除身體特殊原因外),是鄉鎮戶籍到鄉鎮人民政府辦理,是縣城區社區戶籍到縣教科局教育股辦理。

(三)各學校要制定和落實好招生計劃,防止產生新的大班額,新生班級要嚴格按照標準均衡編班,嚴禁超規模招生。

(四)凡是轉入本縣中小學的學生,家長需出示轉入學生戶籍信息,轉入學校必須在全國學籍系統覈實就讀年級,禁止留級或跳級現象的發生,人爲造成人籍不一致的,將追究責任,並要求學校按學籍年級進行糾正就讀年級。

附件:2020年昭平一小、二小、四小、逸夫小學、三小一年級新生生源服務地段平面圖

昭平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

2020年8月13 日

來源:昭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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