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讀者陳先生近日致電北方新報正北方網新聞熱線反映,他購買不到一年的房子還沒等入住,竟然連續收到兩張法院的查封公告,這讓他感到既費解又擔憂。

“我在2019年11月購買了由內蒙古赤誠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赤誠地產)開發的富城大廈項目的房子,現在已經裝修好了,但在今年4月份,小區突然張貼了一張呼和浩特市新城區人民法院出具的查封公告。6月,賽罕區人民法院也在小區張貼了查封公告。”陳先生表示,現在他和小區的居民們都很擔憂,這明顯是開發方與他人的法律糾紛,不知道業主的權益是否受影響。

北方新報正北方網記者在陳先生出示的兩份查封公告上看到,新城區人民法院在2020年4月24日出具的公告上寫明:依據該院(2019)內0102執2485號執行裁定書,被執行人內蒙古赤誠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開發的富城大廈佔地面積爲19853.3平方米的土地以及地上房屋(價值1100萬元)及其利息和違約金爲被查封財產。

賽罕區人民法院於2020年6月19日出具的公告上則寫明:依據該院(2018)內0105民初6512號民事裁定書,被申請人內蒙古赤誠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所有的富城大廈B區1至18層房屋及相應土地使用權(被查封面積爲15708.5平方米;查封金額以6342.02328萬元爲限)被查封。

此外,陳先生還提供了一張赤誠地產於2020年5月4日向業主出具的聲明,該聲明表示,2011年,赤誠地產與內蒙古盛名園林工程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盛名公司)合作共同開發呼和浩特市金橋開發區原赤誠門窗廠地塊(即富城大廈)項目,後因公司資金問題,與盛名公司達成口頭協議,由盛名公司作爲實際出資方,以赤誠地產的名義繼續開發,赤誠地產不參與任何管理和利益分配,僅配合盛名公司辦理相關手續,富城大廈項目所有資產均完全屬於盛名公司。

按照陳先生提供的電話,北方新報正北方網記者聯繫上赤誠地產一位姓孫的負責人,他表示自己在外地,對這件事不太清楚,隨後,他提供了盛名公司一位趙姓負責人的聯繫方式。電話撥通之後,這位趙姓負責人表示,他們曾向富城大廈物業提供過情況說明。讓記者去物業瞭解情況,於是記者聯繫到負責富城大廈物業管理方一位姓徐的經理,她表示物業確實接到過一份說明材料,但已經找不到了。記者同時從物業方面瞭解到,該小區只有一棟住宅樓,有近200戶業主,全部被法院查封。

北方新報正北方網記者在網絡上查詢到了盛名公司工商信息聯繫電話,接電話的工作人員表示自己不清楚此事,但可以代爲諮詢,第二天記者再度撥通電話時,該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問過相關人員,沒人瞭解這件事。”

隨後,北方新報正北方網記者繼續撥打了赤誠地產的工商信息聯繫電話,但對方稱與赤誠地產並無關聯。同時記者查詢到,自2015年至今,赤誠地產已經涉及3起法律糾紛,執行方分別爲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新城區人民法院和賽罕區人民法院,均顯示案件已裁定但未履行。

爲了進一步瞭解此事,7月10日,北方新報正北方網記者分別聯繫了新城區人民法院和賽罕區人民法院,並應要求遞交了採訪函件。

7月31日,新城區人民法院的相關辦案法官接受了記者的採訪,據介紹,該院給富城大廈下達查封公告的起因是赤誠地產與銀行之間的信貸糾紛,目前此案已經提起執行異議,正在進一步審理中。辦案法官表示,按照相關法律,富城大廈的業主只要購房手續齊全,房款交納達到50%以上,其合法權益應該不會受到影響,也請業主們相信法律的公正。

8月11日,賽罕區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由該院負責的赤誠地產所涉及法律糾紛還在審理之中,之所以下達查封公告是處於訴中保全的原因,期間業主的正常權益並不受影響,案件審理結束之後,如果原告申請執行,業主們可以提請執行異議,這樣的話按照相關法律,只要購房手續齊全,程序合法,業主們就應該可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內容來源:北方新報正北方網記者 顧 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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