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兴宁市人民检察院严格按照兴宁市“七五”普法规划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普法工作力度,为推进法治兴宁建设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强化组织部署,构建“一盘棋”普法格局

成立“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谁执法谁普法”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普法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改进措施,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案部门各尽其责的普法工作格局。结合检察普法特色,制订科学、周密的普法工作计划,有的放矢地做好各项法治宣传教育和以案释法工作,并将落实情况纳入院领导述职报告和检察官年度考评、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增强普法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普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建立党组中心组学法和检察干警集体学法制度,结合院情抓好检察机关自身普法工作,先后组织《宪法》《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民法典》等专题讲座、学法考试、业务竞赛等,加强检察干警学法用法能力建设,提升用法、普法能力和水平。

立足检察职能,在依法履职中普法

立足司法办案普法

根据案件办理流程,抓住关键环节“订单式”释法。落实案件诉前环节基本释法要求,及时告知相关诉讼参与人案件办理法定程序、办理期限等有关事项,寄送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听取意见书。注重庭中办案释法,针对性地挑选有代表性的不同案件选择案发地群众代表、国家工作人员等观摩庭审,通过归纳事实、阐述法理、分析根源等方式释法,确保“办理一案、教育一片”。

对判后仍有监督需求的,推动案件承办部门与控申部门联合接访,积极运用公开听证、律师作为第三方参与化解等举措,提升检察官办案释法效果。如针对判决未得到执行扬言进京上省信访的申诉人马某,专门多次约访马某,向其释法说理,耐心细致劝解,并依法为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既化解了潜在的上访群体风险,又提高了其法律意识,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建立针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入矫宣告制度,检察官现场为社区服刑人员上法治警示教育课,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自律意识和服刑意识。

立足社会治理普法

在将心比心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中,坚持把释法说理、矛盾化解放在首位,有针对性地宣讲法律,引导当事人依法按程序表达诉求,自觉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权益。“七五”普法以来,共办理群众信访665件,其中检察长下沉一线亲自接访108批124人。

在公开听证工作中,坚持“能听尽听”“依法、全面、及时、规范”的原则,依据制定的《公开听证实施细则》,认真筛选对社会影响较大、争议较大、有法治宣传价值的案件,将化解社会矛盾与加强法治宣传、推进社会治理有机结合。

发挥检察建议在普法中的积极作用,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完善社会管理风险漏洞和制度缺陷的同时,通过公告送达检察建议,面对面释法说理,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

立足检察专题普法

为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采取开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邮路”、在全市20个镇街设置扫黑除恶宣传专栏、对在押人员开展集中宣传教育、举办送法下乡文艺汇演等方式进行全方位宣传,为专项斗争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为使公益诉讼深入人心,通过摆摊设点集中宣传,安排分管副检察长在兴宁市政府全体(扩大)会议上专题讲授公益诉讼制度、典型案例宣传等方式,为公益诉讼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如办理的梅州市检察机关首例公益诉讼案件,广东省检察院阳光检务网、梅州电视台、梅州日报等媒体给予持续报道,引起社会强烈反响,达到良好的宣传效果。

问需特殊群体,开展量身定制普法

聚焦未成年人,精准普法

坚持“没完没了”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持续深化“法治进校园”和“一镇一检察官”法治宣传活动,正副检察长均担任法治副校长,到40余所中小学校开展法治宣讲,2019年以来受教育人数达近万人次。

积极参与“七彩假期”志愿服务项目,与团市委、市民政局联合举办“携手战疫·温暖童心”主题志愿活动,走进留守儿童占比超90%的罗岗镇官庄小学开展线上线下检察开放日活动,有效增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联合市妇联、教育局开设“家长课堂”,联合市教育局组织德育座谈会、研讨会等,提升家长的法律意识,引导学校将法治内容穿插到日常教学中。

聚焦民营企业,按需普法

坚持依法保障企业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采取普法讲座、法律咨询、以案释法、邀请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开展“检察官进企业”活动等方式加强法治宣传,促进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职工守法经营、依法维权,完善内部监督制约和管理机制,提高经营管理的法治化水平。

通过召开“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企业发展”座谈会,深入企业走访、调研等方式,了解企业需求,提供精准法律服务。特别是疫情期间,主动走访民营企业,详细讲解“四大检察”职能以及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了解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以及法治需求,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聚焦代表委员,广泛普法

建立代表委员常态化联络机制,将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与法治宣传主题活动有机结合。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一对一”精准对接联系70名在兴梅州市人大代表,分片区深入20个镇街走访300多名广东省、兴宁市人大代表,汇报检察工作情况,提供法律服务,征集法治需求,并在宪法宣传周期间,由班子成员向代表们宣讲宪法修正案,赠送最新修正版宪法。

常态化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直观感受检察机关,增进对检察制度、检察工作及特定领域法律法规的了解。积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重要案件庭审、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会等检务活动,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创新普法方式,提升普法工作实效

巩固完善传统宣传方式

结合检察宣传月、宣传周等活动,在全国“两会”、妇女节、国际禁毒日、全国宪法日等重要普法时间节点,深入社区、乡镇,走上大街小巷,开展户外法治宣传。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典型案例释法说理、现场法律咨询等方式,提升群众法律素质。如“6·5”世界环保日,与市环保局联合到龙田镇宣传环保工作,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公益,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共同呵护碧水蓝天。

精心打造线上普法平台

为不断提高普法宣传趣味性,扩大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覆盖面,在“兴宁市未检”公众号上开设音频普法栏目“「未」来说”,疫情期间,还在“云端”寄出“成长,请带上这封信”,多渠道发布法治副校长云课堂《 让“法律口罩”,守护少年的你》,确保未成年人保护不断线。2018年以来,线上发布的检察信息被省级以上媒体采用35余条,多次进入广东检察“互联网+检察指数”排行榜前列。

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后,市检察院将以此次履职报告评议为契机,坚决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面落实普法主体责任,积极延伸法律监督职能,努力提升普法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让法律深入人民群众,让法治植根百姓心田,为建设法治兴宁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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