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當我在分析哈佛教授怒斥tiktok是“精神鴉片”的問題時,評論區有不少人非常認同這位教授的觀點。

大致的看法是:以tiktok或者抖音爲代表的短視頻,憑藉洗腦的BGM搭配一些誇張、刺激性畫面,再加上短小精悍、快速滑動高效獲取娛樂信息等邏輯,從而能夠讓使用者出現成癮性,因此將其理解爲“電子鴉片”並不爲過。

誠然,我們確實能夠找到很多例子,證明沉迷短視頻是一種折磨精神、傷害身體的行爲。

但換句話說,真的是任何一個人都會被短視頻毒害嗎?亦或者,是否其他的娛樂手段就不至於造成上癮了呢?

在此我說一個自己的結論:如果人本身沒有自制力的話,任何娛樂手段都可以成爲“鴉片”。

首先需要強調:自從文明出現以來,人類就一直渴求着能夠獲得滿足精神需求的娛樂手段。

古代人會選擇開詩會、看《金X梅》之類的劉備文、上青樓等等,哪怕是窮苦人家沒這些條件,每天干完活跑固定地方聽說書也是一種樂趣。

再不濟還可以手動發電嘛。

若是有人沉迷於以上任何一種娛樂方式,都有可能導致自己本來該做的事情荒廢,無數才子的精華都貢獻給顏如玉,而不是等到金榜題名後享受春宵一刻。

到了我小時候那會兒,你知道每天家長老師在給我灌輸這樣一種思想嗎?

“絕對不可以去遊戲廳/網吧,否則你就毀掉了”。

當時有太多跟我年齡相仿的人,因爲沉迷於打小霸王遊戲機(後來則是網遊),結果學習成績一落千丈,學校也不去了,偷錢跑去上網。

於是社會輿論就把鍋全部甩給遊戲,當年本來有一檔叫做《遊戲東西》的電視節目也硬生生被叫停,關於遊戲的妖魔化也就是最近幾年纔有所好轉。

我記得上初中時玩《天之痕》,那正版光碟質量太垃圾,動輒動畫結束之後就死機,弄得我的進度總是很慢,因此就有過明明白天還要上課,卻凌晨2點爬起來玩它2、3個小時的經歷。

現在想想,這確實是有點上癮的味道。

你把很多人批評短視頻的那套言論放在當年電子遊戲上,根本毫無違和感。

只是當年打遊戲的那幫人長大了、擁有話語權了,所以遊戲就變成美好回憶,彷彿它從來沒有讓大量青少年沉迷其中、毀掉自己似的。

至於後來的網絡小說也是如此,在沒有如今那麼多條條框框限制之前,網文真的放飛自我,現在裝大賢者的唐家三少,當年又不是沒寫過主角怒X最終BOSS的劇情。

寫男頻的那幫大神,當年誰沒有點經典的劉備段子?

前兩年有過一則看網文戒毒的新聞,堪稱是以毒攻毒。

由於我們熟悉的網文通常都是百萬字起步,拿着手機日夜不停地看也得翻上很長時間,因此對於讀者的意志力又是極大考驗。

若是控制不住自己,就有可能啥事情都不想,腦子裏全是把自己代入主人公身份好好爽一把的衝動。

除此之外,看動漫、追劇、聽各類成功學雞湯、看各種挑撥兩性關係的文章,哪一個不是能夠讓大家產生一定精神依賴性的呢?

甚至於,你閱讀本文的平臺,同樣能夠起到引誘用戶上癮的作用。

光知乎上熱榜的問題,就足夠大家看上很長時間了。

我不說很多人也知道,國內部分媒體跟有KPI任務一樣,每天都會扔出來幾條“美國爲什麼這麼傻”的問題,然後吸引段子手回答,進而讓更多用戶消耗他們的娛樂時間。

以上種種,只要你過度沉迷的話,都可以被視爲“精神鴉片”。

花10個小時看網文/打遊戲/看知乎段子的人,就比同等時間刷抖音高貴嗎?

難說。

因此,既然娛樂對每個人都不可或缺,那麼大家應該擁有着自由選擇娛樂方式的權利,當然你要說大寶劍或者喝酒打老婆那種違法的除外。

唯一的問題在於,我們能否讓娛樂僅僅起到一種滿足精神需求、甚至於還能從中獲得一些啓發的作用,而不是讓它麻醉自己,整天脫離現實。

同樣是看短視頻,那麼多教你學做菜的、excel技巧、P圖小能手、知識科普的不看,就知道看小姐姐跳舞,那自然不行。

同樣是看網文,不少大神當年就是看着看着手癢自己寫,結果就發達了。

同樣是刷知乎,有人關注的是那些把教員語錄/讓子彈飛截圖/英劇名臺詞/蘇聯笑話抄過來騙讚的答案,有人早早地看到了一些大神建議,3月買白銀都發財了。

說起來哪怕是鴉片,最初也是藥而不是毒品,僅僅只是取決於使用方式罷了。

就說到這兒吧,希望能夠給你帶來一些啓發和看待問題的新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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