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日本戰國時代,武士對於面子有多重視?敬酒不喝,決鬥吧!

日本進入戰國時代後,社會注重集團的能力勝於個人武勇。而禮儀規範正是營運組織時不可或缺的項目。對上下關係與同僚往來制定一套基準與問題的解決方法,可以避免組織內許多不必要的爭端。以此爲契機,戰國時代的武士開始親手製定利益規範,目的在於講究“武士的體面”,也就是面子。

不過,禮儀規範最早是由公卿制定。從平安時代到鎌倉幕府,武士將公家的禮儀規範當成武士階層的禮儀規範,可是這些規範與武士社會有落差,難以穩定普及。室町幕府時,曾主導研究小笠原流之類的武士禮法,不過到了戰國時代,這些禮法已經演變爲知識分子階層武士的專利,戰國大名只好在自己領地通行的法律分國法(家法)之中,另外追加禮儀規範相關的條文。

因此,各國會有各國的禮儀規範。不過,這些禮儀規範總歸來說,就是要講究武士的體面。禮儀規範分成私人場面和公開場面兩種,既有嚴格的規定,也有許多現在看來難以理解一面。

私人場面

關於私人場面的禮法中,強調的是要互相尊重對方的面子,如果不能獲得相對的待遇時,要以對方性命來償還。舉例來說,在受人勸酒時,一旦舉杯入口後,再來勸酒的人是討厭的對象,也必須完全接受。相反地,如果一開始回絕勸酒,之後無論如何都必須拒接到底。勸酒的人無論對方如何拒絕,也都必須想盡辦法讓對方喝下去。

除了勸酒外,如果在室內不慎踢到人或脇差時,不論平時多交惡,都必須以掌貼地三度致歉。受致歉者必須揮手錶示無需過度致歉;徒步者在路上遇到騎馬者,爲了避免對方下馬致意,必須躲在陰暗處。如乘馬者發現徒步者時則必須下馬致意,而步行者必須負責牽馬;路過女性房間附近時,須快步離去等。

這些規範沒有絲毫能夠折中的餘地,所以,最後經常衍生爲賭命決鬥的結果。

公開場面

在公開場合的禮法規範,講究的則是必須細心維護主君的顏面。比如說當主君召喚時,無論身處多遠,都必須回應“啊!”,並跑步接近主君(若爲足輕則回應“內”)。另外,在主君面前盤腿、捲袖子、閒談、大笑等都是失利的行爲;通過走廊時,若走廊上有上位者,必須雙方觸腰肅靜通過。

如果違反這些禮法,輕則被主君訓斥,被同僚嘲笑而顏面掃地,事態嚴重地甚至會被下令自盡。如此嚴格的制定禮儀規範,除了加強對於武士的管理,減少不必要的摩擦,也寄希望通過禮儀規範強化武士的道德觀。

雖然日本戰國時代下克上頻發,但也確實有武士嚴守禮法,哪怕生命到了最後一刻,仍爲主君盡忠的例子。不過這種例子在當時屬於特例,這也是當時爲何強調武士禮儀的原因,但在戰國時代這種環境下,想要依賴禮儀規範就必要下克上事件,實在是難度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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