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記者從市“六城聯創”指揮部瞭解到,爲進一步鞏固城區電動三輪車、四輪車綜合整治成果,全面做好我市全國文明城市複檢複查工作,保障人民羣衆出行安全,提高城區道路通行效率,釋放更多公共資源公共空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永城市推進城區電動三輪車、四輪車綜合整治實施方案》(永政辦〔2016〕84號)要求,市政府決定自2020年8月20日起,在東、西城區實行電動三輪車、四輪車全面限行禁行。

一、限行禁行範圍

東、西城區建成區內,對所有電動三輪車以及未取得機動車號牌的電動四輪車(新能源電動汽車除外)全面限行禁行。

(一)東城區:東城區東環路(含)以西、淮海大道(含)以南、六路環島以東、永宿路(含)以北。

(二)西城區:西二環以東(北至沱河、南至工業路)、工業路以北、東大營至張橋閘路段(工業路)以西、沱河以南(西至永夏路口、東至六路環島)。

二、限行禁行車輛

(一)無路權車輛(無號牌車輛):是指不在工信部《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目錄內,無法取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機動車號牌的電動三輪車、四輪車。

(二)可申請機動車牌照車輛主要是指工信部《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目錄內收錄的電動三輪摩托車(已上公安牌照電動三輪車)。

(三)取得標誌牌的非法生產銷售的電動三輪車、四輪車。在2015年,我市開展的依法集中整治電動三輪車、四輪車工作中發放的電動三輪車(藍色)、四輪車(黃色)牌照。自2020年8月20日起,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依法強制收繳上道路行駛的電動三輪車、四輪車的登記證、標誌牌。

三、

有關要求

演集鎮、城關鎮、侯嶺鄉、城廂鄉以及其他城鄉結合部鄉鎮人民政府要積極做好城區電動三輪車、四輪車限行禁行宣傳工作,發動村組幹部勸返本轄區內進城的電動三輪車、四輪車。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要堅持宣傳教育和依法處罰相結合,堅持理性、平和、文明、規範執法,穩步推進限行禁行工作。市交通運輸管理局依法集中打擊載客營運電動三輪車、四輪車,對於違反道路運輸規定的,依法暫扣,強制收繳。城市管理局要依法清理暫扣擺攤設點、從事流動餐飲的電動三輪車、四輪車,依法整治銷售商家的違法佔道經營行爲,配合公安機關開展集中路面查扣行動。

來源/今日永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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