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從未到過順德,廣西男子卻在此背上十年“吸毒史”?就業受阻、女友引產悔婚…)

今年34歲的施先生告訴記者,如果一切順利,他今年就能和女友結婚並當上爸爸。萬萬沒想到,由於他個人身份信息留下的“吸毒史”,讓一切畫上休止符——迫於家人壓力,女友和他分手,並在今年2月將胎兒引產。

對於“吸毒”一事,施先生解釋稱,十年前其身份信息遭同村人盜用,他在五年前曾到佛山順德填報相關資料並要求撤銷,但一直無果。直至今年6月,“吸毒史”才被銷掉。記者近日向佛山市順德區公安局覈實此事,該局稱“正在跟進調查”。

1
莫名其妙“背鍋”,他有“吸毒史”?
施先生高約1.7米,中等偏瘦身材,是廣西南寧賓陽縣人。初中畢業後,他輾轉上海,廣東廣州、惠州等地打工。對於自己身份信息上的“吸毒史”,施先生說,那要追溯至2015年。那一年,他才29歲。
彼時,在上海打工的施先生回到廣西南寧賓陽縣老家,打算報考駕駛證。“我的個人資料審覈未獲通過,對方告訴我是因爲我身份信息顯示有吸毒史。”施先生回憶說。這一說法讓他百思不得其解,“我並沒有吸毒,自初中畢業後身份證也沒有丟過,爲什麼會有不良記錄?”
施先生帶着疑惑前往老家所在的賓陽縣中華派出所。“當時民警幫我打印出我的個人身份信息,確實有‘吸毒史’的記錄,但照片本人不是我。”施先生解釋說,“那是我們同村的另一個人。”
施先生當時認出了照片上的人。據其介紹,照片上的男子叫施某,比他大兩三歲。“我們是同村人,彼此認識但不熟,但我們倆長得一點都不像。”施先生說,照片中的施某年少喪父,常常有小偷小摸的行爲,“據我所知,他的哥哥此前因爲觸犯刑法被判刑。”施先生回憶說。
當時,中華派出所民警告知施先生,由於涉及跨省處理,他需要到廣東佛山順德當地公安派出所才能將這個“吸毒史”撤銷,並將屬地派出所,即佛山市順德區公安局大良派出所文秀中隊的聯繫電話和地址告知施先生。
“我當時沒有第一時間前往處理,因爲我手頭緊,在老家幫別人幹了幾個月農活賺了點錢才坐車到順德。”施先生稱。他表示自己在2015年、2016年均有前往位於佛山市順德區公安局大良派出所文秀中隊處理過“吸毒史”一事。對於具體時間,他表示“記不清,也沒有收到回執”。
“我當時確實填報了相關材料,進行了驗尿、驗血、指紋比對、量身高、全身拍照等,但一直沒有等到結果。”施先生無奈地說。
施先生稱,從2015年到2020年之間,因身份信息上的“吸毒史”曾帶給他諸多不便,包括就業、乘車等不便。“沒人願意請我工作,坐客車、坐公交也很不方便。”施先生舉例說,尤其是在坐客車往返廣東和廣西之間,“有時候遇到民警檢查,他們刷我的身份證發現有吸毒史,我常常需要下車驗尿。驗尿需要時間,往往就是驗完後,車就開走了,我不得不在原地等一晚上,第二天才能坐車走。”施先生對記者說。
2
男友“吸毒”,24歲未婚妻要“打胎”?
如果說上述的事情僅僅是造成了生活上的困擾,那麼,今年發生在施先生與未婚妻莫小姐之間的事情,卻徹底改變了他的生活軌跡。
三十而立。今年初,他打算和認識快三年的未婚妻莫小姐結婚。據瞭解,莫小姐今年24歲。彼時,莫小姐已懷孕近五個月,施先生即將成爲“準爸爸”。對於此事,施先生的姐姐也予以證實:“我弟的女朋友懷孕了,肚子都很大了,當時我們已着手籌備婚禮了。”
男子身份被盜背上十年吸毒史 懷孕女友引產悔婚
一切似乎都按部就班地進行着。“結婚要選日子,我和未婚妻都有對方的身份證照片。”施先生回憶稱,“後來他們(女方家人)查到我有‘吸毒史’。”施先生說,春節期間又適逢疫情防控,兩人分別在廣西和廣東,無法當面交流。施先生爲了證明“吸毒史”並不是自己的,特地去了一趟老家所在的中華派出所。但弔詭的是,他的身份信息上記錄着‘吸毒史’,照片也是他本人。
施先生多次向未婚妻及其家人解釋了這件事:“這是同村人盜用了我的個人信息,我沒有吸毒。”但是在鐵板釘釘的“吸毒史”面前,他的口頭解釋顯得如此蒼白。後來,由於新冠肺炎疫情的暴發,身在廣西的施先生和身在廣東的未婚妻及其家人無法進行當面交流,隨後他被告知未婚妻引產的消息。
“聽到胎兒被打掉的消息後,我感覺整個世界都塌掉了,一個本來應該好端端的家,怎麼說沒就沒了?”施先生無奈地說。
隨後,記者致電施先生此前的未婚妻莫小姐瞭解情況。“你是什麼時候引產的?”記者問。“2月10日。”在電話的那頭,莫小姐記得非常清楚。在一份手寫的證言中,她也明確表示自己與一個“犯過罪”的人結婚,她“當然不願意”,“身上的胎兒必須打掉”。
男子身份被盜背上十年吸毒史 懷孕女友引產悔婚
“證明材料是我寫的,‘犯過罪’是指他(施先生)有吸毒史。”莫小姐向記者說。此外,還有一張打印於2月15日的廣東清遠某縣人民醫院的出院證明及引產證明。男子身份被盜背上十年吸毒史 懷孕女友引產悔婚
3
男友恢復“清白” 未婚妻不再複合
儘管胎兒已經引產,但施先生還懷揣着和未婚妻複合的希望。“2月底,我通過電話向佛山市順德區再次反映相關問題,希望查清事實、註銷被誤錄的‘吸毒史’。”施先生說,不久,他收到了佛山市順德區公安局的信訪訴求分類處理告知書和信訪訴求回覆意見書。
男子身份被盜背上十年吸毒史 懷孕女友引產悔婚
男子身份被盜背上十年吸毒史 懷孕女友引產悔婚
根據順德區公安局大良派出所的回覆,施先生須本人前往重新制作筆錄、按捺指紋和進行比對鑑定才能辦理。3月17日,爲了向未婚妻及其家人解釋清楚,施先生根據要求,到大良派出所文秀中隊重新進行鑑定材料收集。
在此後事件處理過程中,施先生曾多次向佛山市政府服務熱線、佛山市公安局、廣東省公安廳等部門申訴。記者也從施先生提供的證據材料中瞭解到,順德警方也通過多種途徑與施先生取得聯繫、進行溝通,並曾到過施先生老家瞭解情況。
施先生向記者表示,直到今年6月,身份信息下的“吸毒史”終被註銷,“沒有收到任何回執”。在辦理註銷手續過程中,施先生多次向民警表示,“2015年、2016年反映過相關問題,但爲何一直沒有處理?”
施先生表示,相關民警對他的回應比較含糊,“當時處理(這件事)的是另一撥人,當時這件事不在我這裏,我對此前情況不瞭解,但我對你的心情可以理解。”在溝通過程中,施先生進行了錄音。他表示此前向警方反映相關問題並沒有任何回執,“但大良派出所文秀中隊的電腦是有記錄我曾經到過並且提供了相關材料。”施先生肯定地說。
恢復“清白之身”後,施先生也嘗試通過多種方式聯繫未婚妻莫小姐。“今年四五月份,我的微信被她‘拉黑’了,我後來給她發過短信,也沒有回覆。”施先生表示,可能由於之前引產事件留下的陰影,女友莫小姐最終還是決定不再複合。記者再次致電莫小姐,她明確表示不再願意複合。
4
最新進展:雙方就賠償事宜產生分歧
“身份信息上的‘吸毒史’被註銷後,順德警方曾就誤錄吸毒史一事對我進行道歉。”施先生表示,他和順德警方就後續賠償事宜進行了多次溝通。
施先生告訴記者,順德警方在此前一次前往施先生老家進行現場溝通時表示,施先生曾經有過不良記錄。
也就是說,施先生個人身份信息或有2個不良記錄。女方是看到施先生哪個不良記錄導致拒婚並引產的呢?這成爲順德警方和施先生之間就賠償事宜產生分歧的其中一個焦點。
施先生說,當天和順德警方的現場溝通持續近一天。他承認自己曾有涉嫌犯罪的行爲。“17歲(未成年)時,我在他人的脅迫下因搶奪罪被判拘役5個月。”施先生說。
記者從律師處瞭解到,根據法律法規,一般而言,未成年人涉嫌輕微的搶奪罪,被判三年以下並符合封存條件的情形將對案底予以封存。但律師同時強調,封存並不等於消失,司法機關或者其他機構進行依法查詢時可以查到相關記錄。
目前,施先生和順德警方就後續賠償事宜發生分歧。施先生表示還會通過法律等其他途徑進行合理維權。
記者在收到施先生報料後第一時間聯繫大良派出所以及順德區公安局,想進一步瞭解情況。當記者向大良派出所負責處理該事件的民警覈實情況時,該民警表示需要通過順德區公安局瞭解相關情況。
記者此後多次向順德區公安局反映這一事件,順德區公安局稱“正在跟進調查”。直至記者發稿時,順德區公安局仍未就此事進行回應。
5
律師觀點:可向行政機關要求賠償
針對這一事件,記者向律師諮詢看法。上海錦天城(廣州)律師事務所律師丘智健表示,如果施先生認爲行政機關不履行更正信息的法定職責,多年未糾正自身錯誤錄入違法犯罪人員信息,且該行政不作爲的行爲侵害了施先生的人身權,施先生有權向行政機關主張精神損害撫慰金賠償。
丘智健表示,在網絡信息時代,將守法的普通公民記錄爲“違法犯罪人員”,是對其人格自由及尊嚴的侵犯。在丘智健看來,如果施先生所說的情況屬實,他因行政機關錯誤錄入違法犯罪人員信息的行爲及持續不撤銷錯誤案底或不良記錄的行爲,導致其生活產生了一系列的影響,他爲了更正錯誤錄用的信息所支出的誤工費、交通費、住宿費等,可視爲實際發生的直接損失,該部分損失亦可向行政機關主張要求賠償。
同時,丘智健還提醒施先生留意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行政機關作出國家賠償具有訴訟時效限制。

2010年

一男子在佛山順德因吸毒被順德警方抓獲,盜用施先生個人身份信息,導致施先生的個人信息有“吸毒史”的不良記錄,但施先生並不知情。

2015年

施先生從上海返回廣西南寧賓陽老家考駕照,但個人資料審覈不通過,被發現有“吸毒史”。隨後,施先生到老家所在的中華派出所報案,才發現個人信息已被盜用,吸毒所在地爲廣東佛山順德。

2015~2016年間

施先生曾多次前往佛山市順德區公安局大良派出所文秀中隊處理“吸毒史”一事,也曾通過電話催促處理進度,但無果。

2015~2020年間

施先生遭遇到就業受阻、乘車不便等問題。

2020年2~6月

施先生未婚妻稱,因發現施先生有“吸毒史”,她和家人均不同意結婚,爲此引產拒婚。隨後,施先生爲自證“清白”,又多次向順德區公安局大良派出所文秀中隊要

求註銷“吸毒史”,並向上級部門反映。6月,施先生表示警方已註銷其身份信息上的“吸毒史”,但雙方就賠償事宜產生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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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正心 本文來源:廣佛頭條 作者:王名潤 責任編輯:於正心_NB1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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