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欠債還錢 天經地義”

但是總有這樣一些人

爲了不還錢

想盡各種辦法逃避自己的義務。

這不在煙臺,

就有一位被執行人拒不還款,

執行幹警僅用一招,

被執行人迫於壓力就還清欠款。

01、案情回顧

據悉,申請執行人馬某與被執行人黃某系民間借貸關係。因黃某長期拖欠借款不還,馬某將其訴至法院。

後經牟平法院審理,判決黃某十日內返還原告馬某借款及利息25餘萬元。判決生效後,黃某仍以各種理由推脫拒不還款。

馬某遂向牟平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02、法院執行

執行立案後,執行法警孫浩毓便立即按照執行法官要求對被執行人黃某進行網絡查控,並在調查中發現被執行人名下有一處房產可供執行。

隨後,執行幹警一邊積極做被執行人工作,對其進行釋法明理,一邊安排準備查封事宜,並及時到被執行人家中下達查封公告。

當事人收到查封公告後,夜不能寐,迫於壓力,在收到查封公告第二天便主動聯繫執行法官要求還清欠款,至此案件順利執結。

03、當事人送錦旗致謝

近日,申請人馬某頂着烈日,趕到牟平法院執行局將一面印有“高效執法 爲民服務”錦旗送到執行法警手中,並向其連聲道謝,對牟平法院執行幹警雷厲風行的辦案效率、全心全意爲民司法的工作態度表示讚揚。

錦旗是羣衆對法院執行工作最大的肯定,

在執行的道路上,

煙臺法院將繼續用實際行動兌現法律承諾,

捍衛法律尊嚴,

不斷增強人民羣衆司法獲得感。

轉自:牟平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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