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下午,廈門市交通執法支隊集美大隊執法人員在廈門北站重點區域開展例行執法巡查時,兩次碰到同一部車,第一次時這輛廈門籍東風日產牌小轎車停在珩聖路上,車輛打着雙閃,副駕駛坐着一名乘客,而卻看不到駕駛員。

過了好一會兒,當執法人員第二次巡查至該路段時,發現駕駛員帶着三名乘客從BRT處出來,走到該車前準備上車。

這個不同尋常的舉動,引起執法人員的注意,隨即上前例行執法檢查。

發現執法人員的駕駛員楊某立馬對車上乘客大聲叫起來:“副駕駛座上是我姐,後座的都是親戚啦,沒啥好檢查的。”當執法人員對駕駛員楊某進行調查取證時,副駕駛上的女乘客跑過來質問執法人員說:“這是我弟,你們要查什麼,有什麼好查的?”並拒絕出示身份證件,極度不配合調查,而且還做出動手推諉執法人員的動作,甚至把其中一名執法人員的口罩都抓掉了。執法人員心平氣和對他們說:“路上發現可疑車輛例行執法檢查,是我們的工作職責,請配合執法。”

當問及從北站帶出來的三名乘客是怎麼一回事時,駕駛員楊某一邊狡辯說這三名乘客,是其兄弟的老婆小孩,剛好要回漳州平和,順便幫忙載她們一起回去的。而後,司機楊某又偷偷打電話交代所謂的“兄弟”。

執法人員進一步詳細調查取證,原來,副駕駛座女乘客與駕駛員楊某是同村的鄰居,所以女乘客覺得自己必須“仗義”維護楊某,而所謂的“兄弟”其實是通過電話聯繫楊某乘車,上車前已經通過微信支付其愛人小孩的車費248元。

最終,駕駛員楊某最終承認了非法營運的事實,而其鄰居“姐姐”也爲自己的不文明阻撓執法行爲,向執法人員表示道歉。

目前,依據《福建省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條第三款的規定,該車輛因涉嫌非法營運已被依法暫扣,而司機楊某將面臨交通執法部門對其做出的2萬元以下的行政處罰,同時公安交警部門還將暫扣相關駕駛員的個人駕駛證3-6個月。

(通訊員 沈文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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