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廈門男子刺傷前女友帶回的陌生男 傷情鑑定由重到輕質疑自己被“關多久判多久”)

“明明應當判一年半以內,法院卻判了我兩年十一個月,很顯然是量刑過重”,廈門男子劉力(化名)說。

根據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2015年9月10日,劉力從外地回到廈門市海滄區出租屋中,發現前女友小芳(化名)已更換門鎖。幾小時後,小芳跟另一陌生男子林某一同回家。劉力敲門強行進入屋內與披着浴巾的林某扭打,並用攜帶的刀具捅傷林某右背部和左腰部。

2018年6月,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法院認定林某損傷程度爲重傷二級。劉力因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

劉力不服判決提出上訴,經過兩次傷情鑑定,2019年12月11日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更正林某損傷程度爲輕傷一級。劉力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十一個月。

8月25日,劉力告訴上游新聞(報料微信號:shangyounews)記者,按照輕傷鑑定,自己還是判重了,幾乎就是“關多久判多久”,他正在進行申訴,希望法院能對自己於2015年所涉的故意傷害案重啓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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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9日,劉力犯故意傷害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受訪者供圖

男子回出租房發現女友換了鎖 與陌生男扭打刺傷對方

據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法院判決書,2015年9月10日下午,劉力從外地駕車回其和前女友小芳在廈門海滄區租住的房子,發現家裏門鎖被更換,遂在樓道等候。

次日凌晨,小芳與一男子一同回家。劉力敲門並欲進入,小芳不同意,兩人發生爭吵、拉扯。劉力強行進入客廳後,發現披着浴巾的陌生男子,劉力與陌生男子扭打,最後用攜帶的刀具捅傷該男子右背部和左腰部。

8月19日,劉力告訴上游新聞記者,該房子是自己以5000餘元所租,租房合同上寫的是自己的名字,自己外出回家也是理所當然。

案發前10天,劉力與小芳吵架,並已明確說了分手。隨後,劉力去了外地,兩人並無聯繫。劉力認爲,情侶間分分合合是常事,即便吵架分手了,但在他看來並不是真正的分手,小芳仍是其女友,他亦將小芳視爲未來的結婚對象,小芳也未從家裏搬出去。

劉力稱,沒想到回家後發現披着自己浴巾的陌生男子,才知道自己被戴了頂“大綠帽”。

於是,劉力記不起是陌生男子,還是自己先動的手,但可以確定的是兩人碰面後立刻扭打在一起,最後劉力用攜帶的露營刀捅傷該男子右背部和左腰部。

劉力稱,在自己與陌生男子扭打過程中,前女友勸二人不要再打了。陌生男子衝下樓找人求救報警,自己又返回家中洗掉血跡。隨後,劉力開車返回三亞繼續工作,直至被三亞警方採用人臉識別技術甄別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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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0日,法大法庭科學技術鑑定研究所對林某損傷鑑定爲輕傷一級。受訪者供圖

三次傷情鑑定:從重傷二級到輕傷一級

起訴書載明,被告人劉力因瑣事持械故意傷害他人,並致一人重傷,其行爲已觸犯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應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據廈門市公安局物證鑑定所出具的鑑定書顯示,林某傷後拍攝的CT片顯示其右側血氣胸,伴右肺萎陷約75%,依照《人體損傷程度定標準》的規定,評定爲重傷二級;其體表縫合創口長度累計8.9cm,評定爲輕微傷。綜上,林某損傷程度評定爲重傷二級。

劉力對傷情鑑定提出異議。並提出對傷情重新鑑定申請,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法院通過隨機搖號方式,選定法大法庭科學技術鑑定研究所對林某的傷情進行再次鑑定。

2018年5月10日,法大法庭科學技術鑑定研究所出具司法鑑定意見書認爲,林某右側胸腔可見積氣,右肺組織壓縮,部分肺組織呈不張實變影改變,根據面積法計算出右肺體積壓縮約46%,損傷程度爲輕傷一級。

2018年6月,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法院採納廈門市公安局物證鑑定所鑑定書的意見,認爲“面積法”計算較 “CT測量法”誤差較大。認定林某損傷程度爲重傷二級。劉力因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

隨後,劉力不服判決向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要求再次對林某進行傷情鑑定。

爲公平起見,廈門市中級人民法委託上海司法鑑定科學研究院對被害人的傷情重新進行鑑定。

2019年11月25日,上海司法鑑定科學研究院給出的結論是,林某的右側血氣胸伴右肺萎陷30%以上(未達70%),評定爲輕傷一級。對於該鑑定意見,各方均未提出異議。

2019年12月11日,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將林某損傷程度更正爲輕傷一級。劉力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十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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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5日,上海司法鑑定科學研究所對林某損傷程度鑑定爲輕傷。受訪者供圖

當事人申訴:認爲自己被“關多久判多久”

出獄後的劉力依然不服判決,他決定申訴。

劉力及其代理律師認爲,二審雖然糾正了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法院一審的錯誤部分,但改判結果明顯過重,存在“關多久判多久”的問題。從案發後當地公安鑑定到法院一審判決,劉力在看守所被羈押了二年十一個月,最後北京、上海國家級鑑定機構均鑑定爲輕傷,即改判二年十一個月。

被釋放後,劉力查閱過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發佈的《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實施細則發現:故意傷害案致一人輕傷的,綜合考慮輕傷等級情況,可以在六個月拘役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輕傷一級的普遍實際量刑都在一年到一年半左右。

劉力認爲自己受到了不公正待遇,自己的案件和其它司法實踐中的輕傷案件相比,不具有任何特殊性,應該和所有輕傷案件實踐中的普遍量刑保持一致,不能因爲羈押超期就關多久判多久。

劉力稱,二審改判後的判決書中依然寫道原告對案件的發生沒有過錯,但是原告對案件產生明顯存在過錯,應該計入量刑考慮範圍,“一個陌生男人突然出現在你家客廳,還要動手上來打你,你應該保持沉默?我連保護家庭的權利都沒有嗎?”

律師:本案尚不屬於明顯錯案

雲南劉文華律師事務所律師、法學博士劉文華告訴上游新聞記者,他個人認爲,以披露的案情來看,本案尚不屬於明顯的錯案。

劉文華稱,致人輕傷是故意傷害案的入罪門檻。從《刑法》的規定來看,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量刑爲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該案的量刑整體上在規定的量刑幅度內。

雖然《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法發[2017]7號) 規定: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但是《意見》同時還規定:“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傷害後果、傷殘等級、手段殘忍程度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劉文華表示,就本案而言,劉力持刀致人肺部萎縮,對被害人日後的健康影響很大,輕傷一級也是輕傷中最重的一檔,基準刑的確立勢必會偏重。至於其所述被害人先動手的事實,如果證據足以認定,算是被害人有過錯,在量刑時應予考慮。如果林某明知女方有未了結的戀情,還與之同居並導致發生糾紛,在量刑時也可酌情考慮。本案的量刑裁量是否合理,還是要看具體的案件細節和證據。

netease 本文來源:上游新聞 責任編輯:陶瑩_NB5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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