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頓·治庸·便民 | 危險!爲圖方便,行人橫穿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行人勿入”
是一條安全常識
高速公路是
專供機動車高速通行的道路
但是個別羣衆
交通安全意識淡薄
違法上高速公路
甚至橫穿高速公路
引發道路交通事故
近日,普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元磨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隊接到墨江縣公安局指揮中心電話:在元磨高速公路普洱往昆明方向距忠愛橋兩公里左右的地方,有一輛小車撞到一名行人,請前往現場查看。
接到指令後,元磨大隊立即啓動相應應急預案,第一時間趕赴事故現場。經詢問得知被撞行人是高速公路附近的村民,準備去高速公路對面務農,爲圖一時方便而橫穿高速公路,結果被正常行駛的車輛撞上。
萬幸的是,被撞行人僅腰部受輕傷,無生命危險。
普洱交警提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條規定, 行人、非機動車、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鉸接式客車、全掛拖斗車以及其他設計最高時速低於七十公里的機動車,不得進入高速公路。
◆爲確保您的生命安全,請高速公路沿線居民不要爲了貪圖方便而冒險擅自跨越護欄橫穿路面,更不要從高速互通出入口進入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