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平原省,網上有很多人都曾經討論過,甚至不時地流傳出一些復省的傳言。網絡上爲什麼有許多人對平原省如此念舊呢?出發點不得而知。不過平原省的存在時間其實非常短暫,從1949年8月1日,宣佈建立平原省,到1952年11月30日正式撤銷,前後只存在了三年多一點的時間。

新中國分省圖封面

新中國分省圖版權頁

這是1951年2月大衆地學社出版的《新中國分省圖》,這是一本用於當時中小學教學使用的教材。通過這本刊物,我們可以看出,建國初期我國的版圖上,省級行政區域劃分還是比較複雜的,中央政府下面有大行政區,往下才是省、行署區(省級)、中央或大行政區直轄市。平原省就是其中的省份之一。

建國初期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區圖

平原省的範圍

平原省與河北、山西、綏遠、察哈爾、北京、天津同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直屬華北區(中央人民政府華北事務部)。成立後的平原省轄六專區二省轄市,五十六縣,一工礦區(焦作礦區),省政府駐新鄉市。其所轄之地爲河北、山東、河南三省邊區析出設置,全境因在黃河中流之平原而得名,屬於黃河歷次改道沖積而成。面積四萬七千平方千米,人口一千六百四十九萬四千餘人。

具體管轄範圍包括豫北、魯西南的新鄉(專署駐焦作)、安陽(專署駐安陽市)、濮陽(專署駐濮陽)、聊城(專署駐聊城)、菏澤(專署駐菏澤)和湖西(專署駐單縣)六個專區及新鄉、安陽2個省轄市。

平原省政區圖

通過上面的地圖,我們可以看出,平原省區域東西跨度約430公里,南北跨度約280公里,西段沿黃與河南相隔開,東段黃河則穿境而過。實際上包括了今天河南省黃河以北的安陽市、濮陽市、新鄉市、焦作市、濟源市(省直轄縣級市,層次較爲特殊),還有山東省的菏澤市、聊城市(不含臨清),濟寧市的金、嘉、魚、梁四縣以及汶上縣的部分。

從地理劃分上看,平原省所在正處於華北區域的最南端。不難理解,當時設置平原省有政治、經濟、軍事、自然地理等多方面原因。平原省成立於新中國成立前久,該地區恰恰是連接華北和華中解放區的紐帶,也是解放軍南下解放全中國的最爲接近的後方。由於新的政權立足未穩,南方一些地方還在陸續等待解放。因此,中央決定在此地成立一個全新的省級行政區,這對穩定當地局勢有一定的作用。

平原省的設置

根據《中共平原省簡史》的介紹,平原省的大部分地區是革命老根據地,只有安陽、新鄉及平漢鐵路沿線的一些縣,爲敵人統治較長時間。

到1949年5月初,國民黨反動派最後盤踞的豫北重鎮新鄉、安陽二市相繼解放,至此,華北地區完全解放。

新鄉解放

隨着解放戰爭的推進,這一地區形成了既有經過土地改革後的老區半老區,也有尚需結束土地改革的恢復區,還有尚需發動羣衆徹底土改的純新區等多種格局並存的局面。而且,剛剛解放後的平原省範圍內,敵特、反動會道門、土匪等反革命勢力尚未徹底清除。經歷戰爭創傷後的工農業生產也亟待恢復,橫貫全省的黃河堤防也急需大力治理。因此,肅清特務匪徒,鞏固革命秩序,迅速恢復和發展生成,做好治黃工作,成爲一項重要任務。

在此之前,原冀魯豫區黨委負責平原省的籌建工作,並於1949年6月19日擬定有關草案,報請華北局批示。

1949年8月1日,中共中央華北局批准了這一方案,華北人民政府頒佈《爲重新調整行政區劃由》通令([民政字第150號]),正式宣佈建立平原省。

根據《人民日報》1949年8月1日的消息報道《華北人民政府八一通令 調整華北行政區劃》顯示:

“查華北區已全部解放,爲適應大規模生產建設的需要,經本府第三次委員會擴大會議決定,將現有行政區劃,調整如下:……冀東、冀中、冀南、冀魯豫、太行、太嶽、太原等七個行政區宣佈撤銷,以舊省界爲基礎,並照顧到經濟條件、羣衆歷史關係及自然條件等劃分爲河北省、山西省、察哈爾省、綏遠省,並於魯西南、豫北、冀南銜接地區成立平原省。……”

根據《中共平原省簡史》中的介紹,從1949年8月1日至8月10日,潘復生、趙時真等省委領導成員與平原省所轄各地委書記在菏澤召開籌備會議。8月12日至15日,中共平原省委第一次擴大會議在菏澤召開(但根據《 河南省志·大事記》中的說法,這次會議是在新鄉召開 ),中共平原省委正式宣告成立,省委書記潘復生,副書記趙時真,組織部長劉晏春,宣傳部長張承先,社會部長戴曉東。同時,這次會議上確定了“恢復與發展工農業生產是一切工作的重點”等五大任務。要求貫徹全年增產方針,加強秋收秋耕秋種工作,徹底完成土地改革;節約度荒,完成生產自救;堅決徹底肅清匪特,加強社會治安;治理黃河,加強防汛。在這次會議之後,8月17日,平原省省直機關從菏澤遷至了省會新鄉。

8月20日,平原省人民政府、平原省軍區在新鄉正式成立。晁哲甫擔任省人民政府主席,賈心齋、韓哲一擔任副主席。劉致遠任省軍區司令員、潘復生任政委、劉德海任參謀長。

兩天後的8月22日,平原省委機關報《平原日報》於新鄉創刊發行,第一篇社論就是《爲建設新平原省而奮鬥》。根據史志上對平原省建省以後一系列會議、文件等的記載,能夠清晰地看出,當時平原省的重點工作方面。

8月25日,平原省委發出《關於加強幹部準備土改的指示》。

9月3日至7日,平原省軍區召開首次幹部會議,制定今冬明春剿匪練兵方針,安定社會秩序,協助進行土改。

9月15日,因黃河全線水位高漲,《河南日報》發表社論:《爲緊急護黃守險,堅決防洪防汛而鬥爭》,20日,黃河北岸的平原省人民政府同樣發出緊急救災指示,要求防火防災,節約備荒,生產自救。

治理黃河是平原省的中心工作,平原省所處的地理位置,尤其是下游濮陽、菏澤、聊城三地正是黃河最容易氾濫的地區,人民深受河患影響。自1913年至1949年期間,這一地區內黃河共決溢110次,成爲有百害而無一利的害河。面對1949年的黃河洪峯,

“平原省動員幹部4 000多人帶領15萬羣衆上堤防守,搶護堤防脫坡、滲水、蟄陷等各類險情224處,長5 000多米,搶堵大小漏洞582個”,

至1949年10月31日,終於戰勝了這場洪水,取得了黃河抗洪搶險的勝利。

此後,從1950年起,平原省根據下游河道特點和堤防工程狀況,採取了一系列固堤措施。同時,在各地分期進行滯洪分洪工程,修建引黃灌溉濟衛工程,興利除害,保障安全。

不過,平原省在成立時,工作開展也並非一帆風順。如在公糧徵收問題上,就曾被《人民日報》連續報道。

根據2016年範曉春發表在《黨史博覽》第8期的《建國初平原省委、省政府在《人民日報》上公開檢討始末》一文中介紹,“當時,由於水災、戰爭等原因,平原省人民生活處於極端貧困的狀態。此外,1949年平原省受災面積達700萬畝,災民250萬人。”而在1949年秋征秋種工作中,沒有進行充分討論佈置,導致各地出現了糧食徵收出現混亂,使得問題進一步嚴重化。1950年3月9日,《人民日報》發表了兩則消息,公佈了平原省濮陽、聊城運糧事件以及平原省委、省政府的公開檢討報告。這是建國後省級黨委和政府首次在《人民日報》上公開進行檢討的案例。

平原省的撤銷

平原省自1949年8月成立,到1952年11月撤銷,有其先天不足,也有外部因素的影響。

據1952年11月17日的《人民日報》報道,11月15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19次會議通過了《關於調整省、區建制的決議》,批准撤銷平原省建制。原文截取如下:

“爲調整現有省、區建制,以利工作起見,茲決定:一、撤銷平原省建制。現屬平原省原爲山東省舊轄之高唐、清平、博平、茌平、聊城、堂邑、冠縣、莘縣、朝城、陽穀、東阿、梁山、壽張、範縣、觀城、濮縣、鄄城、鄆城、南旺、嘉祥、鉅野、菏澤、定陶、城武、金鄉、魚臺、單縣、復程、曹縣等二十九縣,全部劃回山東省屬;原爲河南省舊轄之林縣、安陽、鄴縣、內黃、湯陰、浚縣、滑縣、淇縣、汲縣、輝縣、新鄉、延津、封邱、原陽、獲嘉、修武、武陟、博愛、溫縣、沁陽、孟縣、濟源等二十二縣,新鄉、安陽兩市及焦作工礦區,全部劃回河南省屬;原爲河北省舊轄之南樂、清豐、濮陽、東明、長垣等五縣,爲治黃之便,亦劃歸河南省屬,不再歸回河北省;現屬河北省原爲河南省舊轄之武安、涉縣、臨漳三縣不動,仍屬河北省,以利治漳。”

根據《中共平原省簡史》記載,在撤銷平原省的決議下發後,11月16日,中共平原省委發出了《關於正確執行中央撤銷平原省建制決定的指示》,要求各級做好平原省的結束工作和移交工作。

11月20日,平原省人民政府發佈了《撤銷平原省建制的命令》。

11月26日-30日,平原省第一屆第三次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在新鄉召開,傳達貫徹中央關於撤銷平原省的決議。平原省人民政府從1952年12月1日起停止行使職權,省政府及其所屬機關於11月30日撤銷,自12月1日起,所有行政事宜由山東、河南兩省分別接受辦理。

平原省委舊址一角

從此,平原省消失在了新中國的行政區劃中。

對於平原省的驟建忽廢,學界有多種說法。

首先,這一區域缺乏經濟中心城市,平原省省會新鄉是華北地區解放最晚的城市,是豫北的經濟中心,又是平漢、道清鐵路交叉點,工農業基礎相對較好,受黃河水災影響也小一些,有其交通條件、經濟條件、地理位置等方面的優勢。因此,使得新鄉成爲了省會選址的首選之地。但是,新鄉也存在着經濟向心力不足,不便於黃河治理等弊端。

其次,東部長期屬於山東的湖西、聊城等專區,與原屬河南的安陽、新鄉經濟聯繫還不密切。對於沒有建省傳統的平原省而言,其所轄區域還缺乏歷史文化認同。平原省的設置在當時時代背景下,是適應解放戰爭以及國家建設初期的需要,有一定根據地政權轉化存在的短暫性使然。

湖西革命歷史紀念館

對於撤銷平原省的建制,1952年11月16日的《中共平原省委關於正確執行中央撤銷平原省建制的指示》中明確記載:

“由於革命形勢的勝利發展,全國即將進入大規模經濟建設和文化建設的新階段。平原省處在五省的結合部,缺乏經濟中心城市,而河南、山東兩省在經濟和文化建設上又需要與其原屬豫北、魯西地區相結合,且恢復大省制,有利於今後大規模的經濟建設並有利於中央領導。“

(本文原創作者:史說新傳,各自媒體平臺同號,部分資料引自《新中國分省圖》《中共平原省簡史》《河南省志·大事記》《人民日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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