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知道是如今的孩子心理承受能力變弱了,還是孩子面臨的壓力確實非常之大,總之,這些年時常能在媒體上看到孩子自殺的新聞。

前段時間,山東肥東發生了一起這樣的悲劇:12歲的娟娟(化名)在家中服下了整整6盒144粒暈車藥,後來母親敲女兒房間的門發現沒有回應,踹開門後纔看到女兒已經不省人事,後雖經醫院奮力搶救,但娟娟仍然不幸去世。

娟娟家屬

娟娟的爸爸後來回憶,事發前看到娟娟買了一杯奶茶,還有一袋子藥,但自己當時沒有在意。悲劇發生後,娟娟的父母找到了娟娟留下的遺書,稱自己學習壓力太大。

事後,娟娟的家人認爲娟娟的悲劇藥店有很大的責任,因爲娟娟是未成年人,藥店不應該一次賣給她這麼多藥。

藥店工作人員接受採訪

比起問責他人,父母更應該反思自己

看到這個新聞後,我的第一感覺是:爲什麼總是有很多的父母,在孩子出了事後,不是反思自己哪裏做得不到位,而是急着找“背鍋俠”呢?

去年,我們小區發生了一起孩子墜樓事件:一名2歲多的女孩在家午睡,奶奶趁機出去打麻將了,後來女孩睡醒發現家裏沒人,自己打開了家裏的門,後來從樓道的窗戶那裏摔下去身亡了。悲劇發生後,家人也是揪着物業不放,讓物業賠錢。

類似的事例還有很多,但我每次看了這樣的事情,總覺得這些家長的責任更大:

比如說娟娟自殺這件事,最主要的原因難道不是學習壓力大嗎?這個壓力應該有很大部分是來自父母,而父母竟然對女兒的心理狀態毫無察覺;孩子心理脆弱,承受不住壓力,說明父母平時的教育也存在問題;另外,娟娟的父親看到女兒拿着藥也不聞不問,是不是也有很大的問題呢?

還有孩子墜樓這件事,“罪魁禍首”應該是奶奶吧?爲了打麻將而將2歲的孫女獨自留在家中,但凡有那麼一點點責任心和安全意識也幹不出這種事吧?

我總覺得,孩子出了事不反思自己,而是到處找他人問題的家長,本身就是不合格的家長,也難怪他們的孩子會出事,甚至說句不好聽的,攤上這樣的家長,孩子早晚要出事。

父母是保護和教育孩子的第一責任人

有些父母把孩子送到學校之後就萬事大吉了,覺得自己出了錢,老師就有義務教育好自己的孩子。老師誠然有責任教書育人,但現實就是,一個老師要面對幾十個學生,他不可能完全地瞭解自己的每一個學生,他也沒精力去把每一個孩子都教育成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人。

只有父母是最瞭解自己的孩子的,只有父母能夠做到一對一(或者二對一)地教育孩子,所以,父母必須是教育孩子的第一責任人。

再說社會,更是一個殘酷的、複雜的環境,這裏魚龍混雜,這裏適者生存不適者淘汰,這裏只有個人適應社會沒有社會適應個人。因此,父母要將自己的孩子教育成能適應社會的人,而不是等到孩子被社會狠狠地教訓之後,再去責怪這個社會的殘忍和不公。

我痛心在花季年齡就離開這個世界的娟娟,但我更爲她感到悲哀:哪怕她已經離開了,父母還在利用她的離開爲自己謀取利益!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