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上午,在遼寧省、丹東市、招商局集團、遼港集團等多方共同見證下,丹東港口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丹東港口集團)正式掛牌成立。

根據債權人的申請,2019年4月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丹東港集團有限公司進入破產重整程序。通過公開招募和定向邀請相結合的方式,招商局集團所屬的遼港集團成爲丹東港集團有限公司的重整戰略投資人。

按照市場化、法治化的原則,根據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計劃,丹東港集團有限公司重整工作紮實有效進行,依法開展資產注入、職工安置、債務清償等各項工作。8月31日,丹東港集團有限公司與遼港集團簽署《關於丹東港口集團有限公司之股權轉讓協議》,依法完成了丹東港口集團有限公司的股權交割工作,丹東港口集團有限公司正式掛牌運行。

丹東港是遼寧沿海重要的區域性港口,位於東北亞經濟圈的中心和環渤海經濟帶的東端,揹負東北,南鄰黃海,東與朝鮮隔江相望,是我國萬里海疆最北端的起點和東北東部最便捷的出海通道,也是距俄羅斯遠東地區、朝鮮半島、日本列島最近的國際化天然不凍良港。

作爲遼港集團的區域化公司之一,丹東港口集團成立後,將立足自身區位及資源優勢,持續提升港口生產能力和數字化、信息化水平,創新商業運營模式,尋求新的貨源增長點,加強同遼港集團及招商局集團旗下相關企業的協同合作,帶動周邊產業和地區實現高質量發展,爲加快遼寧沿海經濟帶開發開放做出新的更大貢獻。

據瞭解,標的股權交割完成後,將從以下五個方面改善丹東港口集團的經營情況:

一是專注港口主業。將按照遼港集團的整體發展規劃重建丹東港口的業務模式,通過聚焦核心競爭力優化資源配置,重新激發丹東港口的活力和競爭力。具體來說,就是將港口費價格逐步恢復至合理區間的同時,繼續開拓東北東部地區貨源市場,將其定位爲鐵礦石、煤炭、鋼材等散雜貨的區域性功能型中轉港。

二是提升管理水平。依託遼港集團在港口領域成熟的管理經驗以及優秀的經營團隊,提升丹東港口集團的管理水平和經營效率。同時,遼港集團將對丹東港口集團的機構設置、人員崗位進行適當調整,以增強重整後的競爭力。丹東港口集團將採取市場化用工原則,按需定崗。

三是規範運營制度。重整後的丹東港口集團將對財務管理、人力資源、採購招標、工程管理、黨建、資產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進行規範,提升運營效率。

四是加強生產成本控制。整合後的丹東港口集團將通過增強運營成本管理、人員合理分配等方式,降低單位成本,與供應商簽訂較爲優惠的合同,從而實現降本提效。

五是完善公司治理機制。在重整計劃執行完畢之後,丹東港口集團在治理層面將形成多元股東結構,不斷完善法人治理。將按照遼港集團與非投資人股東協商確定的公司章程,明確並落實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營管理層的職權範圍和人員安排,充分發揮“三會一層”的最大效力。

(來源:港口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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