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许某当场支付赔偿金)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纠纷不仅影响双方当事人的和谐相处,同时也影响当地社会的安定团结。近日,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妥善处理了一起因农村盖房产生的相邻纠纷权案件。经承办法官耐心调解,近七年的矛盾最终成功化解,解开心结。

王某于2007年建造了现在居住使用的三间两层楼房,许某2013年转手他人地基后紧邻王某的住房开始建造房屋。建房下脚时,许某以房屋设计为由,恳求王某允许基脚向其房屋适当扩展。考虑到邻里关系,并在许某作出所建房屋和王某一样高(两层)、且绝不会压沉王某房屋的承诺前提下,王某同意许某向其地基适当扩展。在建房期间,许某未经王某同意,将房屋建到了四层,违背了许某之前说过的不超高、不超宽承诺。

此后几年随着许某的房屋不断沉降挤压,王某紧邻的房屋内外墙逐渐出现了裂缝,且呈逐年扩大之势,危及到了王某及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危情发生后,事后双方曾多次商谈,许某答应作出适当合理的补偿,但却只说不赔,一拖再做。现许某在问题尚未得到合理解释的前提下,瞒着王某将房屋转卖给第三方,让王某合法利益受损,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许某对房屋受损作出合理补偿。

面对这种情况,承办法官分别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分析了双方矛盾的“症结”所在,在秉持“和”的原则下,法官一方面跟许某做思想工作,因许某的房屋建设确实给王某的房屋造成了破坏,且违背了之前的承诺,使王某造成了损失,应该拿出积极的态度来处理这件事,给予王某必要赔偿。另一方面又劝导王某,七年的邻里感情不容易,要和谐相处,不能因为这件事影响了邻里之间的感情,建议和解结案。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和法律释明,双方当事人从开始的情绪对立,慢慢到情绪缓和,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许某表示愿意给予王某68000元作为补偿,并当场支付。至此,困扰双方七年的矛盾终于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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