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绩溪,一个有山有水的小地方,也是胡适的故乡。一个温文尔雅的大学士即将从这里远航。

胡适

“此身非我有,一半属父母,一半属朋友”。这是胡适白话诗中的一句,可当时的他并不知道,他其实是有三半的,那最后一半给了他蛮横的小脚夫人江冬秀。

“胡适大名垂宇宙,夫人小脚亦随之”,一个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竟然娶了个小脚夫人,对于当时的民国初年来说不能不说这是一件奇闻,所以胡适的“小脚夫人”,成了民国历史上的“七大奇事之一”,也成了人们饭后谈资,被人津津乐道。

胡适与江冬秀

纵观胡适的这一生,学者为官,搞政政治,他不敢造反,谈感情,他也是处在弱势一方。

胡适虽然在美国留学过,喝过洋墨水,有着新潮思想,但是还是逃脱不了中国的包办婚姻,在他十三岁那一年,母亲就为他定下一门亲事,身为孝子的胡适从不忤逆母亲,对于这门亲事,胡适只能接受安排。

在婚事定下后,为了自己的学业,胡适独自前往美国康奈尔大学就读,这一去就是十多年,回国后,提出要在结婚前见一见江冬秀,江家勉强同意了,却在见面时发现江冬秀在秀阁内部的帐内,这一面胡适其实根本没有看到江冬秀。胡适失望而归,而那一边的江冬秀却看到了一表人材的未婚夫,内心暗自窃喜。

江冬秀与孩子

在民国这一局势动荡不安的社会中,江冬秀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女性,但身为胡适妻子的她又是众多不幸女子中的幸运者。

1917年,胡适与27岁的江冬秀奉命完婚,很多人认为江冬秀是配不上胡适的,朋友都戏称江冬秀为小脚夫人,因为她是不识字没文化裹小脚的旧时代女性,李敖就曾经说过:你看到江冬秀女士以后,就知道胡适的伟大,鲁迅从日本回来后 就把原来的乡下老婆丢掉了,傅斯年与郭沫若都是如此,只有胡适没有,而且小脚夫人还反客为主,欺负起了胡适,可以当众骂街。

在李敖的眼中江冬秀配不上胡适,被他贬得一无是处,可是他不知道就是这样的妻子,胡适为何偏偏割舍不下,江冬秀虽然没有文化,但是作为一个妻子,她无疑是职称的,胡适身为文人做不出来的事情,她来做,她知道如何与出版社交涉,催要稿费,她包办了家中所有事务,只为让胡适安心创作。

胡适与江冬秀

“自从冬秀来了之后,不曾有一夜在后半夜就寝,冬秀说,她奉了母命,不许我晚睡,我要是坐迟了,她就像一个蚊虫来缠着我,讨厌的很!”这是胡适写给母亲信中的一句话,在江冬秀的照料下,胡适的起居开始规律起来,想来胡适的长寿跟这不无关系。

江冬秀虽然是旧时代女性,但是她并不像一般农村女子那般胆小羞怯,她颇为果断,办事泼辣,她痛恨丈夫在外沾花惹草,也不喜欢这类男人,她来到北京后,翻译家梁宗岱要与原配离婚,去娶才女沉樱,她看不下去,就亲自为原配辩护,最后梁宗岱败诉,含恨离开北平,江冬秀爱恨分明,敢爱敢恨。但在这泼辣蛮横的外表下,还藏着一颗慷慨细腻的心。

胡适的每条领带下端都有一个小暗袋,里面藏了有五美元,这是江冬秀特意放的,因为美国晚上不安全,她怕丈夫被人抢劫,领带不会被人注意,即使被抢了,还有五美元可以回家。

晚年的胡适与江冬秀

细节最能体现一个人的品质,抗战时期,胡适去了美国,江冬秀依然给胡适家乡的学堂捐款,救济那些生活困难的同乡人,胡适得知,连夜给妻子写信,表示感激。

吴晗去云南大学任教前,向江冬秀借了三百元,两百元留给妻子,剩下的自用,江冬秀知道了,二话不说取了钱给吴晗,并说“钱我赠与你,不用还了”。

罗尔纲在上海过冬时,只穿了一条秋裤,跟着胡适来到北平时,一条秋裤抵挡不住北方的严寒,江冬秀得知,就立刻给他缝了一条厚棉裤,还把胡适的厚皮袄给他过冬。

如此通透豁达的江冬秀如何配不上胡适呢?唐德刚曾直言:“江冬秀是千万个苦难少女中,一个最幸运,最不可寻常的例外,而胡适则是三从四德的婚姻制度中,最后的一位福人”。

胡适一家

别人不理解他的婚姻,胡适却有着自己的见地,别人说他不违背旧时婚约,这是一个大牺牲,令人十分敬佩,胡适却不明白这有什么可贵之处的,面对外界的质疑的声音胡适的回答是:“只有自己的脚才知道鞋子合不合适,我生平做的事情,没有一件比这件事情更占便宜了”。

江冬秀没有什么文化,不能陪着丈夫风花雪月,满足不了他精神上的寄托,但是身而为人不可能与生活脱钩,尽管胡适为温文尔雅的大学子,大名人,他还是世俗中的一分子,江冬秀用她的一腔热血,一片赤子之心来照顾胡适的起居,既然我不能成为你灵魂的归宿,那我就成为你生活的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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