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績溪,一個有山有水的小地方,也是胡適的故鄉。一個溫文爾雅的大學士即將從這裏遠航。

胡適

“此身非我有,一半屬父母,一半屬朋友”。這是胡適白話詩中的一句,可當時的他並不知道,他其實是有三半的,那最後一半給了他蠻橫的小腳伕人江冬秀。

“胡適大名垂宇宙,夫人小腳亦隨之”,一個新文化運動的倡導者,竟然娶了個小腳伕人,對於當時的民國初年來說不能不說這是一件奇聞,所以胡適的“小腳伕人”,成了民國曆史上的“七大奇事之一”,也成了人們飯後談資,被人津津樂道。

胡適與江冬秀

縱觀胡適的這一生,學者爲官,搞政政治,他不敢造反,談感情,他也是處在弱勢一方。

胡適雖然在美國留學過,喝過洋墨水,有着新潮思想,但是還是逃脫不了中國的包辦婚姻,在他十三歲那一年,母親就爲他定下一門親事,身爲孝子的胡適從不忤逆母親,對於這門親事,胡適只能接受安排。

在婚事定下後,爲了自己的學業,胡適獨自前往美國康奈爾大學就讀,這一去就是十多年,回國後,提出要在結婚前見一見江冬秀,江家勉強同意了,卻在見面時發現江冬秀在秀閣內部的帳內,這一面胡適其實根本沒有看到江冬秀。胡適失望而歸,而那一邊的江冬秀卻看到了一表人材的未婚夫,內心暗自竊喜。

江冬秀與孩子

在民國這一局勢動盪不安的社會中,江冬秀不過是一個普通的女性,但身爲胡適妻子的她又是衆多不幸女子中的幸運者。

1917年,胡適與27歲的江冬秀奉命完婚,很多人認爲江冬秀是配不上胡適的,朋友都戲稱江冬秀爲小腳伕人,因爲她是不識字沒文化裹小腳的舊時代女性,李敖就曾經說過:你看到江冬秀女士以後,就知道胡適的偉大,魯迅從日本回來後 就把原來的鄉下老婆丟掉了,傅斯年與郭沫若都是如此,只有胡適沒有,而且小腳伕人還反客爲主,欺負起了胡適,可以當衆罵街。

在李敖的眼中江冬秀配不上胡適,被他貶得一無是處,可是他不知道就是這樣的妻子,胡適爲何偏偏割捨不下,江冬秀雖然沒有文化,但是作爲一個妻子,她無疑是職稱的,胡適身爲文人做不出來的事情,她來做,她知道如何與出版社交涉,催要稿費,她包辦了家中所有事務,只爲讓胡適安心創作。

胡適與江冬秀

“自從冬秀來了之後,不曾有一夜在後半夜就寢,冬秀說,她奉了母命,不許我晚睡,我要是坐遲了,她就像一個蚊蟲來纏着我,討厭的很!”這是胡適寫給母親信中的一句話,在江冬秀的照料下,胡適的起居開始規律起來,想來胡適的長壽跟這不無關係。

江冬秀雖然是舊時代女性,但是她並不像一般農村女子那般膽小羞怯,她頗爲果斷,辦事潑辣,她痛恨丈夫在外沾花惹草,也不喜歡這類男人,她來到北京後,翻譯家梁宗岱要與原配離婚,去娶才女沉櫻,她看不下去,就親自爲原配辯護,最後梁宗岱敗訴,含恨離開北平,江冬秀愛恨分明,敢愛敢恨。但在這潑辣蠻橫的外表下,還藏着一顆慷慨細膩的心。

胡適的每條領帶下端都有一個小暗袋,裏面藏了有五美元,這是江冬秀特意放的,因爲美國晚上不安全,她怕丈夫被人搶劫,領帶不會被人注意,即使被搶了,還有五美元可以回家。

晚年的胡適與江冬秀

細節最能體現一個人的品質,抗戰時期,胡適去了美國,江冬秀依然給胡適家鄉的學堂捐款,救濟那些生活困難的同鄉人,胡適得知,連夜給妻子寫信,表示感激。

吳晗去雲南大學任教前,向江冬秀借了三百元,兩百元留給妻子,剩下的自用,江冬秀知道了,二話不說取了錢給吳晗,並說“錢我贈與你,不用還了”。

羅爾綱在上海過冬時,只穿了一條秋褲,跟着胡適來到北平時,一條秋褲抵擋不住北方的嚴寒,江冬秀得知,就立刻給他縫了一條厚棉褲,還把胡適的厚皮襖給他過冬。

如此通透豁達的江冬秀如何配不上胡適呢?唐德剛曾直言:“江冬秀是千萬個苦難少女中,一個最幸運,最不可尋常的例外,而胡適則是三從四德的婚姻制度中,最後的一位福人”。

胡適一家

別人不理解他的婚姻,胡適卻有着自己的見地,別人說他不違背舊時婚約,這是一個大犧牲,令人十分敬佩,胡適卻不明白這有什麼可貴之處的,面對外界的質疑的聲音胡適的回答是:“只有自己的腳才知道鞋子合不合適,我生平做的事情,沒有一件比這件事情更佔便宜了”。

江冬秀沒有什麼文化,不能陪着丈夫風花雪月,滿足不了他精神上的寄託,但是身而爲人不可能與生活脫鉤,儘管胡適爲溫文爾雅的大學子,大名人,他還是世俗中的一分子,江冬秀用她的一腔熱血,一片赤子之心來照顧胡適的起居,既然我不能成爲你靈魂的歸宿,那我就成爲你生活的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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