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清水縣被甘肅省委、省政府命名爲省級文明縣城。2015年2月,清水縣被中央文明委成功列爲“全國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經過首輪三年的艱辛創建,清水縣與全國文明城市桂冠擦肩而過。2018年2月,清水縣再次被中央文明委確定爲全國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由此拉開了第二輪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帷幕。

自2018年以來,清水縣始終把創建全國文明城市作爲推動清水經濟社會轉型崛起跨越發展的一項系統工程和重要載體,通過完善機制、豐富內涵、創新思路、強化措施,全縣呈現出城鄉面貌和基礎設施不斷改善、城市品位和市民素質持續提升、投資環境日益優化、城鄉文明程度和人民生活質量不斷攀升的良好局面,爲建設生態優美、經濟繁榮、社會和諧、人民幸福的小康縣和決勝脫貧攻堅、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了強大精神動力、良好道德支撐和穩定社會環境。

先後榮獲第五屆、第六屆全國文明城市提名縣,全國文化工作先進縣,“四好農村路”全國示範縣,全國第一批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示範縣,全國法治縣(市、區)創建活動先進單位,國家級農村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示範縣,2019年全國村莊清潔行動先進縣,中國體育旅遊精品目的地城市,國家衛生縣城和中國民間文化藝術之鄉、中國溫泉之鄉、甘肅省軒轅文化之鄉等殊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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