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陽通報3起“不擔當、不作爲、不落實”典型問題

爲強化反面典型的警示震懾作用,進一步提振幹部隊伍精氣神,杭州市富陽區通報3起今年以來查處的“不擔當、不作爲、不落實”問題典型案例,具體如下:

1.杭州富春灣集團資產經營管理部主任徐偉標對項目監管不到位問題。2016年5月,在江濱南大道西延線固廢泥石混合垃圾清運和無害化處置項目中,江投集團原工作人員(編外)吳煥建夥同他人通過僞造過磅清單等手段騙取國有資金23萬元,2019年12月,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時任江投集團投資管理部副主任徐偉標具體負責管理此項工作,其對垃圾裝運現場情況及裝載方式、裝運重量等缺乏具體瞭解,對結算材料未進行認真核實,導致監管缺失,存在失職問題。2020年3月,徐偉標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城建集團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有限公司業主代表裘成效、徐勇超對工程現場監管不力問題。2019年9月,富春江治理工程(三山堤加固工程二標),內環快速路(新橋新路—高橋西路)工程現場存在虛假考勤現象,裘成效、徐勇超作爲工程現場業主代表,存在監管不力,履職不到位問題。2020年4月,裘成效、徐勇超分別受到責令檢查處理。

3.銀湖街道辦事處城鄉建設辦公室原副主任徐國平、巡查員高勇對農村建房監管不力問題。2016-2017年,銀湖街道辦事處城鄉建設辦新義片“兩違”防控主巡查員高勇,未認真履行巡查監管職責,發現一農戶違建後未及時報告,也未督促該農戶整改到位,導致違建發生,存在工作失職問題。時任銀湖街道辦事處城市管理科負責人徐國平,明知該農戶違建情況,未過問整改是否到位,也未督促巡查員高勇等人履行職責,存在工作失職問題。2020年7月,徐國平受到通報處理,高勇受到責令檢查處理。

(杭州市紀委市監委)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