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殺人且奪財者,無論主從,皆斬”。這是《大明律·刑律》中的一段規定,即對於殺人謀財的人,無論是主謀還是從犯,都以斬首論處。

據說,明朝是繼秦朝之後的法律最嚴苛的一個王朝。比如,在對待貪污的態度上,就有斬首、扒皮和凌遲處死等極其殘忍的懲罰手段。而對待一般的犯法,基本上動不動就斬首。

不過,儘管法律有如此嚴格的規定,但明朝仍是繼宋朝之後貪污最嚴重的一個王朝,犯法的比率也極其高。

似乎並沒有人將法律放在心上,許多人基本上都是依照自己的喜好來犯事。明成化年間,就發生了一件極其離奇的殺人案,調查了許久,縣令自己也感到摸不着頭腦。最後,他藉着一位6歲的孩子來成功破案。一、山上的血案

沈仁是一個農民世家的後人,祖上基本上沒有多大的財產,不過他們相當勤勞,家底傳到他的手上的時候,基本上已經成爲了當地的富農。

他藉着這一筆繼承下來的遺產,去購買了很多的地皮,然後又將它們全都出租出去,以收租爲主要生活來源。

這種經營模式,是封建社會里面的絕大多數地主都在做的事,雖然沒有多大的創新,但也能夠給家裏面帶來很多的收入。

不過幾年的時間,他就由富農變成了富裕的地主。事業有成的同時,家裏面也增添了一個兒子,這可以說是他的獨苗,因爲經過幾年的努力,都沒有生過一個能夠存活下來的孩子,他給孩子命名爲沈時彥。

時間一晃,沈時彥已經變成了18歲的小夥。這時,他隱約定感覺到自己身體越來越不行,所以將手中的收租工作和其他的工作都轉給兒子來做。

這麼做有兩個目的,一來是培養接班人,二來是想給孩子多加一些歷練。在這一份家庭責任的壓力下,沈時彥經常遊走於各個地方收租。

成化十八年的一天,沈時彥出去之後就遲遲未歸,沈仁以爲他已經在租戶家睡了,所以就沒有派人去尋找。

不過,他在第2天就收到一個噩耗,兒子在一座山坡上被人用斧頭砍死了。這讓他斷了香火,着急得直接暈了過去。

知縣劉纓很快就接到報案,並專心處理此事。二、兇手另有他人

根據當地里長的描述,沈時彥在山上的一座小亭子旁被殺死,現場沒有掙扎的痕跡,不過人們找到了一條帶血印的路,它直通居住在附近的木匠徐榮的家人。

因此,許多鄉親認爲,是徐榮殺了沈時彥。縣令到這裏之後,決定傳徐榮來問話,他這麼做有兩大原因。第一、血路通往徐榮家的;第二、徐榮是木匠,斧頭是他的必備工具,用來殺人也未嘗不可能。

徐榮很快就被傳上來,不過他認爲自己相當冤屈,自己沒有殺人的動機。然後他就講述了當時的行走路線,他說,自己曾經受到隔壁村村民的邀請,要到他們家去做木工活。不過當他

路過小山坡的時候,遇見了一個人躺在那裏,並且還流了很多的血。

這對於他來說,是一個很大的忌諱,如果當天去做木工活的話,可能會非常不順利。他又回頭瞄了躺在地上的那個人,以爲他只是因爲醉酒而磕碰到哪裏才流血的,所以掉頭就回了家。

不過令他沒有想到的是,自己的腳上還踩了血,給自己帶來了不少的麻煩。雖然村民們認定他就是兇手,但縣令並沒有對他進行嚴刑逼供。

他將衆人打發之後,就帶着衙差、仵作和書記先生一起到現場去勘察。

經過仵作先生的驗屍,認爲沈時彥的確是死於斧頭之傷。衙差和書記先生從木匠的家人那裏得知,他有不在場的證明,且喫飯的工具上也沒有血跡。

這裏唯一的可以指向木匠的罪證是那一條血路和他的那一雙帶有血跡的雙鞋。

根據這些特徵,縣令認爲,兇手另有他人,但是這些零散的痕跡並沒有能夠幫他找到兇手,案情就此陷入泥潭之中。

思索了許久,決定使用守株待兔的方法,讓兇手自己冒出來。三、守株待兔和兇手的殺人動機

縣令將木匠帶回縣衙中,並把他關到監獄裏面去,沒有對外公佈審判的結果,但是允許木匠的家人來探監和送飯。

時間很快就過去了5日,期間基本上都是木匠的媳婦兒來送飯。到了第6天,一個小孩突然來給木匠送飯,並且問了許多奇怪的問題。這引起了衙差的注意,他們很快就將這件事報給了縣令。

縣令從小男孩處得知,小男孩並沒有認識被關押的木匠,他是被居住在9樓裏的兩個人指使過來的,主要的目的是爲了瞭解縣令是否已經對木匠進行了審判。

縣令認爲,這就是他們一直等待的線索,兇手已經自己蹦出來了。

衙差跟蹤着小男孩,最終將兩位犯罪分子抓獲。據他們自己交代,兩人是親兄弟,名字分別叫姚升和姚禮,他們殺死沈時彥純屬是故意而爲之。

原來,兩兄弟與沈仁從小就認識,是穿着同一個褲襠長大的夥伴。不過,隨着時間的發展,沈仁混得越來越好,而他們則在生意上一直處於起步階段。

案發前的一天,兄弟兩人到沈仁的府上來借錢,希望憑藉着兒時的感情,能夠獲得沈仁的幫助。但沈仁卻擔心他們還不上錢,所以就拒絕了他們的請求。

兄弟倆回到酒樓之後,對這一件事越想越氣,於是他倆就喝得個伶仃大醉。而在他們回去的路上,恰巧在山坡上遇上沈仁的兒子沈時彥,於是就動起了殺人劫財的念想。

一來是想要報復沈仁無情,二來是想從沈時彥的身上搜刮到一些錢財。他們趁着沈時彥在亭子邊睡着的機會,上去掄起斧頭就將其殺死。

而讓他們感到意外的是,木匠居然成了背黑鍋的。他們以爲這件事就此息寧下去了,但不曾想到的是,縣令一直沒有對木匠進行審判,所以心裏面的石頭也沒有懸下來。後來,纔出現小男孩進監獄的場景。結語

在這裏,只能說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當罪惡的念頭產生的時候,一切的苦難也正由此開始。兄弟倆爲了一時之快和貪圖錢財,從而讓一個18歲的少年喪失性命,這無論對哪一方來說都是帶來了嚴重的傷害。而對於地主沈仁來說,他不應該爲了一點兒錢財而放棄自己從小就玩好的兄弟,儘管他們可能會將錢借走之後沒有償還能力,但是必要的時候應該幫扶一把。別人並不會無緣無故地找上門,很多的時候都是出於無奈。

從他發家的過程中來看,借給這些從小就玩好的人幾兩銀子不算什麼,就算是這些錢他們還不上,這也不影響他將來收租的日子。所以說,這裏面主要有兩個因素導致了18歲少年的去世。

第1個因素是沈仁的守財傷害到了自己的兄弟,從而導致了自己喪子;第2個因素是兄弟倆不應該去將別人的兒子殺死,就算心裏堵着一股氣,也應該在未來的努力之中,用實實在在的成績去證明,自己所走的路是正確的。而不是爲了一時的泄憤,讓一條生命白白丟掉。

參考文獻

《明朝那些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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