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男子因科目二考試未通過,心中鬱悶,竟然私自開着教練車外出散心,最終被查獲。目前該名男子已因無證駕駛被處罰。

9月2日中午12時30分許,交管局四大隊三中隊接到報警稱:一名駕考學員疑似因科目二考試沒通過,私自將教練車開走,現行蹤不詳。

接警後,中隊民警立即展開調查。經過一系列的系統查詢和監控搜索後,民警發現該名男子一路將車子從婁橋駕校考試中心門口開至潘橋街道物流園附近。隨後,民警與私自將車子開走的男子李某取得聯繫,要求其前來自首。

下午3時,李某在其教練吳某的陪同下前往婁橋派出所投案自首。隨後,李某被移交交管局四大隊三中隊接受進一步處理。

經詢問,當天上午,李某在教練吳某的帶領下去婁橋駕校接受科目二考試。經過兩次考試,李某都沒有通過,心情極度鬱悶。走出考場後,李某發現自己平時練車的教練車正停放在考試中心門口,幾個學員正坐在車上進行燈光練習。李某便一屁股坐上駕駛位,將車上的學員趕下車,獨自一人駕車離開。李某從駕校考試中心出發,一路途經學員路、新桐路、電力路……漫無目的地開到了連雲港路潘橋物流園附近。不熟悉路況,也沒有特定的目的地,李某就一路開車“閒逛”散心。等到自己心情稍有平復後,李某在物流園附近的一座寺廟前將車子停了下來,並打電話通知自己的教練吳某來取車。李某表示自己已經掌握了相關駕駛技巧,期間除了闖了一次紅燈,一次實線變道外,一路都開得很“規範”。對此,民警對李某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告知其無證駕駛不僅有可能會對其他交通參與者或者行人帶來危險,更是對自己的生命不負責。

最終,李某因無證駕駛被交警部門進行了嚴厲的處罰。

根據相關規定,學員駕駛教練車要在有資質的教練陪同下操作,且必須在允許教練車練習的路段或在駕校練車場內練習,以免造成安全隱患,影響其他車輛、行人的日常安全。像李某這樣沒有取得駕駛證就開車上路,危險性極大,無論對自己還是對別人來說,都是一種極不負責任的做法,希望廣大羣衆引以爲戒,切勿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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