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日11時許,山西高速交警五支隊四大隊民警在二廣高速忻州收費站內廣場執勤時,發現一男子騎自行車從主線匝道上進入內廣場,立即上前制止。

經詢問得知:該申姓男子帶着自行車當天上午9時30分許,從原平出發要前往忻州市區內辦事,他在二廣高速原平收費站外廣場上搭乘了一輛大貨車,當行駛至二廣高速主線忻州出口時,貨車駕駛員直接把他放到高速主線拐入忻州收費站內廣場的匝道口處,他只能騎着自行車沿匝道進入忻州收費站內廣場。最後,民警依法針對該男子的違法行爲給予了行政處罰,並向他講述了行人上高速的危害性,告誡他不能上高速公路行走或騎車。

高速交警提示:高速公路是供機動車高速行駛的道路,行人、非機動車是不允許進入高速公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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