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一場洪水“衝”出了“黑老大”)

導語長安君(ID:changan-j):

白天清泥、晚上挖沙、瘋狂採挖;被害人在賭桌上被“圍獵”,幾小時就輸掉92萬元;頻頻插手民間糾紛、動輒施暴解決問題……高建剛曾是湖南省長沙市望城區的一個小有名氣的企業老闆,平時開着路虎、住着豪宅,人稱“高老闆”,看上去事業有成、春風得意,但出人意料的是,一場洪水讓他露出真面目。

近日,經湖南省長沙市望城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對高建剛等16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作出一審判決。

洪水泥沙清理生意引發內訌

2017年7月,因持續降雨,湘江水位上漲,位於長沙市望城區的潙水河達到歷史最高水位,黃花嶺村白沙垸河堤出現潰決,滔滔洪水淹沒了村莊和良田……洪水退去後,大量泥沙堆積在原來的稻田之上。就在當地村民爲如何恢復生產發愁時,高建剛卻從中看到了“商機”。

他邀集嚴益、王旭紅等人以恢復被毀稻田的名義與當地村組織簽訂協議,約定高建剛負責清理當地村組織農田裏的泥沙,目的是恢復水稻耕種。但實際上,高建剛“醉翁之意不在酒”,他的最終目的是採挖潰口附近的優質河沙,以牟取暴利。

在未取得采礦許可證的情況下,高建剛等人調來十餘臺挖掘機和吸沙船通宵作業,幾天內,他們就通過非法採挖、銷售河沙獲利數十萬元。

“高建剛在社會上名頭比較響,手下有一幫小弟做事,別人不敢在他面前放肆。”這是高建剛公司股東之一王旭紅與其合作採沙的理由。

但作爲股東,高建剛並不爲公司其他股東利益着想,他經常做着左手倒右手的生意,將河沙以每車1400元的價格賣給自己的團伙成員李若峯、王成等人,而當時河沙的市場價已經達到了每車1800元,由此也埋下股東之間“火併”的引線。

在高建剛等人盜挖河沙大肆牟利的同時,白沙垸的村民們卻寢食難安。十餘臺挖掘機和吸沙船的瘋狂採挖,盜走的不僅是國家礦產資源,還對河堤造成了巨大的破壞,這對附近村民們的生命財產構成了威脅。

於是,村民們紛紛向當地政府及城管部門舉報,主管部門責令停工的通知書也多次下達到採沙點,但是高建剛等人仍以清理農田泥沙之名,白天清泥,晚上挖沙。

此時,高建剛公司股東之間也因爲高建剛居中壓價、強賣河沙給自己的馬仔李若峯、王成而衝突不斷。李若峯、王成等人在高建剛的默許下,多次糾集人員持兇器到挖沙點聚衆鬧事,阻止嚴益、王旭紅將河沙賣給其他人,雙方終於撕破臉,嚴益僱人將李若峯、王成砍傷,爆發流血衝突。

2018年10月25日,公安機關以涉嫌非法採礦罪對高建剛、嚴益、王旭紅等人立案偵查。在案件辦理過程中,一個在望城區長期實施高利放貸、暴力討債、強攬工程、插手民間糾紛等違法犯罪活動的涉黑犯罪組織浮出水面。

成立公司掩蓋黑社會犯罪

原來,高建剛在公司成立前,實施過暴力討債、非法拘禁、聚衆鬥毆犯罪,但數量較少、人員零散。爲了獲取穩定的經濟來源,也爲了以合法形式掩蓋犯罪行爲,加強對旗下馬仔的管理控制,2012年9月4日,高建剛夥同周正合夥設立長沙易博公司。從此,他們以公司名義從事高利放貸、開設賭場等活動,經濟實力不斷加強,並將獲取的部分財產用於支持該組織的活動,該公司的成立是該黑社會性質組織形成的標誌性事件。

伴隨着易博公司的成立,一個人數衆多、結構嚴密、層級分明、分工明確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逐步形成。

僅在2012年9月至2018年10月,以高建剛、周正爲組織、領導者,以李若峯、王成爲骨幹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組織,便通過發放高利貸1.78億餘元,實際獲利3640餘萬元。

“組織利益高於一切,該搞的就要搞,不要怕出事,出了事,公司負責。”高建剛等人經常這樣給組織成員洗腦。

2014年1月,周正夥同他人,使用特製牌具等手段“出千”“殺豬”,被害人徐某在賭桌上被“圍獵”,幾小時就輸掉賭資92萬元。之後,周正多次通過電話進行語言威脅,帶領馬仔嚴駿前往徐某經營的車行、老家催收,徐某無力償還跑到外地躲債。

嚴駿說,“周正讓我們在徐某的店外牆和玻璃門上噴油漆、塗寫‘欠賬還錢’等大字,還去他家的老屋收賬,每年中秋節、春節都去,當着街坊鄰居的面找他父母催債還錢,放狠話、寫大字,影響他們一家人的名譽,逼迫他儘快還錢。”

徐某妻子原本做着正常生意,因不堪忍受滋擾,被迫轉讓門店,與徐某離婚,徐某祖父、父親不久也相繼過世,徐某因懼怕周正要債,一直不敢回家。

對於村民集體組織經濟利益的侵害,高建剛等人也絕不手軟。

2017年,高建剛、周正等人合夥承接的興工大道項目開工建設。施工過程中,高建剛、李若峯在未徵得當地羣衆同意的情況下,將項目挖掘的土方傾倒在被害人朱某等村民的責任田內,有村民前來阻止時,該組織糾集成員20餘人到卸土現場聚衆造勢,對村民進行拖拽、辱罵、威脅。對村民提出的賠償問題,到村民家中採取摔毀傢俱等方式進行恐嚇。爲確立非法權威,擴大勢力影響,該組織購置砍刀、管殺、魚叉、木棍等工具,頻頻插手民間糾紛、動輒施暴解決問題,涉嫌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等多項罪名。

經過2個多月的初查,偵查機關查明瞭以高建剛、周正爲首的犯罪組織多年來在長沙市望城區實施的大量違法犯罪行爲,由於該組織參與人員多、作案數量多、時間跨度長、取證難度大,是否構成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爲徹底弄清事實和法律問題,精準打擊犯罪,2019年1月4日,望城區檢察院派員提前介入該案偵查。

同年1月29日,“10·25”高建剛涉黑惡案被湖南省檢察院、湖南省公安廳列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第五批聯合掛牌督辦案件。

99本案卷變成147本

這起案件涉及人員較多、案情複雜,辦案人員的工作量非常大,望城區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宮平對於案件的辦理提出了嚴格的要求:“要嚴格履行法律監督職責,準確評價涉案犯罪組織的社會危害和組織成員的地位作用,做到客觀公正,不枉不縱。”

案件移送審查逮捕後,該院對16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捕決定的同時,發出《繼續偵查提綱》47份,補充各類證據上百份,追捕漏犯5人。

“辦案中,我們還注意開展自行補充偵查”,在介紹辦案經驗時專案組成員辦案檢察官說,“在審查被害人劉偉芳被非法拘禁案中,檢察院發現高建剛及其他組織成員並沒有參與非法拘禁,實施非法拘禁的是該犯罪組織之外的人(另案處理),於是詢問了劉偉芳本人和相關證人,並對高建剛等犯罪嫌疑人進行了訊問,檢察院查明高建剛等人雖然沒有實施非法拘禁,但爲了催收債務,對劉偉芳採取威脅、恐嚇方式,逼迫劉偉芳轉讓其公司30%的股份,該行爲已構成強迫交易罪,檢察院一方面追加了這一漏罪,另一方面對實施非法拘禁的其他犯罪嫌疑人依法追訴”。

“移送過來的時候是99本案卷,送出去成了147本。”案件管理員在將案件移送至法院的時候驚呆了。

15名被告人當庭認罪認罰

正式開庭前,多名被告人及辯護人提出希望檢察機關先提量刑建議,再考慮是否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對此,辦案檢察官予以拒絕, “量刑建議符合預期就認罪認罰,不符合預期就不認罪認罰,這樣的認罪認罰是不真誠的,實質上是一種投機行爲,不符合立法本意。”辦案檢察官介紹說。

因此,辦案檢察官堅持在法庭調查結束前,根據各被告人的認罪悔罪表現提出量刑建議。這一決定也得到了合議庭的認可與支持。從而,多名認罪態度不穩定的被告人爲了能夠爭取從寬處理,在庭審中如實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實。

法庭調查結束前,周正等15名被告人對檢察機關指控的所有罪名和犯罪事實均無異議,當庭表示認罪認罰,並在其辯護人的見證下籤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

“這個案子我們原本預計需要4天至5天,但由於16名被告人中有15人當庭認罪認罰,實際只用時3天就把刑事及附帶民事部分全部審理完畢,超出了我們的預期。”望城區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袁利平說到。

7月30日,湖南省長沙市望城區法院對高建剛等16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一審宣判。

7月30日,湖南省長沙市望城區法院對高建剛等16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一審宣判。

今年7月30日上午,高建剛等16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一案一審公開宣判。

 被告人高建剛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聚衆鬥毆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非法採礦罪等,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2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被告人周正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聚衆鬥毆罪、非法拘禁罪、開設賭場罪、偷越國境罪等,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21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李若峯、王成等組織成員分別被判處3年至18年不等有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財產或罰金;對用於違法犯罪的財產,依法予以沒收;對各被告人的違法所得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

一審判決後,除拒不認罪的高建剛外,其餘15名被告人均認罪服法不上訴。高建剛隨後提出上訴,案件於2020年8月10日移送長沙市中級法院進行二審。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荀建國 本文來源:長安劍 責任編輯:荀建國_NN7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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