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明代相比,清代的吏治問題更爲嚴重,尤其是地方官員,根據這一制度,省長直接受到審查官和皇帝的制約,然而,自康熙年間,地方督撫貪腐案件時有發生,一些省份幾乎呈現懸崖式腐敗,那麼問題的根源在哪裏呢?這必須從“巡邏”系統開始。

與明代相比,清代的吏治問題更爲嚴重,尤其是地方官員,根據這一制度,省長直接受到審查官和皇帝的制約,然而,自康熙年間,地方督撫貪腐案件時有發生,一些省份幾乎呈現懸崖式腐敗,那麼問題的根源在哪裏呢?這必須從“巡邏”系統開始。

從唐代開始,就有了監察的歷史,郡縣制度是由奉詔建立的,明朝太祖朱元璋派御史巡撫郡縣,明末是一項重要的監察制度,當然,任何制度都不可能完美,明朝末年,有許多腐敗敗壞的錦衣衛,但這是極端。

清初,對地方官員和政府事務的監督十分重視,順治元年5月進京後,沿襲明朝舊制度,建立巡防制度,先後向順天、鎮定、宣達、山東、山西、河南、甘肅等地派出巡邏隊。

清初巡官雖多爲明朝的舊吏,但對地方吏治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原來,御史審查可以長期實行,形成了定製化的制度,但是,御史的權力最終觸及了滿族貴族的利益,引起了國王會議和國務大臣的反對,最終被廢除,原因值得思考。

派出巡邏隊是爲了監督地方政府,它具有權力大、一年一屆、只觀察大局、注重謙卑的特點,隨着明末都督向地方官員的轉變,巡督的對象由原來的三個部門轉變爲督撫,明中葉以後,巡撫與巡撫之間的糾紛變得異常激烈。

入清以後,它繼承了明朝的制度,但有很大的差異,明朝,都督仍被列爲中央官員,三司名義上仍是地方最高官員,然而,清朝總督從一開始就以最高的地方官員身份出現,三個師甚至名義上都不再具有原來的地位,有一個問題:當州長掌權時,誰來監督他?這是廢除巡警制度爭議中的一個核心問題。

爲什麼滿洲貴族那麼討厭審查官?只有考察清初統治者的淵源,才能得出結論,明朝總督肩負着督撫的使命,這是明代的舊制度,然而,明朝的總督有憲法上的頭銜,他本人也是督察,清朝沒有,雖然還有一個憲法上的頭銜,但它已經變成了地方官員,沒有實際意義,因此,由誰來監督是非常重要的。

清初,滿族官吏由於不懂漢語,不熟悉當地情況,不可能被任命爲總督,漢官不受朝廷信任,主要由入關前編入漢軍八旗的“遼左老人”把持,尤其是文政部門的官員。

因爲省長多爲遼代老人,多爲漢軍旗,在八旗制度下,條幅必須併入八旗中的每一個牛欄,服從本牛路、本家拉、本旗孤山的管轄,如果旗在五旗之下,則分別是旗王和百樂的下屬,與主人有君主制和大臣之感,他們的主人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任命的保護。

事實上,總督的權力是有限的,後者不能爲所欲爲,因此,在利益和親密關係上,八旗王公貴族不喜歡巡撫對總督的控制,漢代官吏自然要保護自己的利益,反對廢除巡防制度,戰鬥到底。

在順治皇帝死後四個月,這一制度被廢除了,當時有人指出其弊端:削弱了地方監察院的監督權,地方督察腐敗專橫,清初思想家顧炎武指出:“依靠權力的力量,受了委屈就不能勝任本職工作,如果不因吏治貧賤而廢除郡縣,又怎能因爲地方政府的巡察混濁無序而停止御史審查?”

取消巡邏的弊端很快就暴露出來了,康熙十七年(1678年),工部右大臣田留山曾指出:“今日,官吏不應敢爲豪邁,他們不是偉大的聖人,也不放縱自己,因此,康熙十九年(1680)1680年,大學學者九卿討論了“選賢納士”的問題。

以明珠爲首的滿族貴族堅持反對,漢代官員態度堅決,不敢提出相反的意見,然而,他們沉默了,康熙皇帝別無選擇,只好中止討論,恢復巡撫制度,滿族官員之所以要求罷工,反對恢復巡撫制度,是因爲他們想擺脫言論官員的監督,派家奴到當地搶劫,這種事情在康熙中期是非常突出的。

後來,隨着祕密制度的實施,清政府錯誤地認爲自己找到了一種監督地方督撫的極好形式,但祕密遊戲的功能卻遠遠沒有巡撫的功能,沒有監督的權力必然走向腐敗,這是歷史規律,這也是康、雍、錢三帝反覆提倡清廉,而地方督撫卻充滿腐敗的原因。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