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評級連降5級後江海證券再遭“黴運 ”:債券自營等業務被暫停半年,多位高管被公開譴責

每經記者 劉海軍每經編輯 吳永久

在收到處罰“預告”幾個月後,監管層對江海證券的處罰正式落地。

今日,哈投股份公告,證監會發現公司全資子公司江海證券在開展債券投資交易過程中,存在交易員資格管理及交易行爲管控不足、標的證券和對手方管理不到位等問題,違反相關規定,證監會決定對江海證券暫停債券自營業務6個月等嚴厲處罰。同時,證監會還決定對公司高管葛新、蔣寶林、孔德志等人做出公開譴責等處罰。

重磅處罰終落地 今日,哈投股份披露了江海證券及相關人員收到證監會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的公告。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瞭解到,在6月19日,江海證券及相關人員分別收到中國證監會出具的 《行政監管措施事先告知書》。此次,江海證券及相關人員收到《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意味着監管層對其的重磅處罰正式落地了。

公告顯示,證監會發現江海證券在開展債券投資交易過程中,存在交易員資格管理及交易行爲管控不足、標的證券和對手方管理不到位、合規管理和風險控制有效性不足等問題;開展證券資產管理業務存在違規新增通道業務、內部管理混亂、風險管理不到位等問題;開展股票質押業務存在業務決策流於形式、盡職調查不充分、內部控制不健全等問題。

證監會決定:1、暫停江海證券債券自營業務6個月(已持有存量債券可以賣出,不得新增買入,爲防範流動性風險而從事的必要債券交易除外,回購交易融入資金規模不得增加)。2、暫停資產管理產品備案6個月(按規定爲接續存量到期產品持有的未到期資產而新設立產品除外,但不得新增投資,不限制資產支持專項計劃備案)。3、暫停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6個月(存續合約可以依規辦理延期)。

一般來說,一旦被處以限制業務,不僅意味着證券公司相當一段時間內失去業務收入,也代表着該部分業務已被視爲“高風險”。此次三大業務被暫停6個月,將對江海證券產生不小影響。

與此同時,饒晞浩作爲江海證券債券自營業務分管副總裁,對江海證券在開展債券投資交易過程中存在的相關違規行爲負有領導責任。證監會決定:認定饒晞浩爲不適當人選,自行政監督管理措施決定作出之日起兩年內,不得擔任證券基金經營機構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擔任證券公司債券投資業務主要負責人職務,並限制領取2018、2019年基本工資以外的報酬和福利等權利(公司已支付的部分應退回)。

葛新作爲江海證券合規總監兼首席風險官、蔣寶林作爲股票質押業務分管副總裁、孔德志作爲資產管理業務分管副總裁,對江海證券相關違規行爲負有管理責任。證監會決定:對葛新、蔣寶林、孔德志通過證監會官方網站予以公開譴責,並限制其領取2018、2019年基本工資以外的報酬和福利等權利(公司已支付的部分應退回)。

江海證券官網顯示,江海證券成立於2003年,總部位於哈爾濱,註冊資本67.67億元,是黑龍江省轄區內唯一一家國有控股券商。

評級連降5級成降幅最大券商 債券業務的合規也一直是影響中小券商發展的大問題。比如,今年6月3日,首創證券因開展債券自營業務中存在交易管控不足等問題,被證監會暫停債券自營業務3個月;分管固定收益事業部高管兼部門負責人張志名被採取限制高管人員權利,並接受監管談話。

紅塔證券6月30日發佈的公告顯示,經查,證監會發現公司開展債券交易業務存在以下問題:一是信息系統化監控不到位,公司風控系統未設置關聯交易額度風控閾值,資管業務通過手工檯賬審覈回購利率偏離情況;二是債券投資交易人員薪酬遞延制度不符合監管要求;三是債券交易詢價活動留痕不到位。證監會認爲,上述情況反映出公司內部控制存在缺陷。按照《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 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決定對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雖說都是被罰,不過,同其他券商相比,江海證券今年以來的境況相對來說更是“悲慘”。

記者注意到,就在8月26日證監會公佈的2020年證券公司分類結果顯示,江海證券從去年的BBB降到了C級,連降5級,爲98家參評券商中連續降級最多的券商。

還有,在經營上,今年上半年,江海證券實現營業總收入 7.49 億元,同比降低了 38.19%;實現利潤總額 0.22 億元,同比降低了 96.23%;實現淨利潤 0.22 億元,同比降低了 95.09%。其中,尤其是淨利潤的下滑程度不免讓人唏噓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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