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刑起源于夏朝,成型于商朝,完善于周朝,是奴隶主为镇压奴隶反抗,维护自己统治的暴力工具,五刑包括:墨刑、劓刑、剕刑、宫刑和大辟。

奴隶社会中的五刑最大的特点就是残酷,如割掉鼻子,去掉髌骨、施于腐刑,还有众多的死刑方式,将其残酷性展现的淋漓尽致。

到了封建制度下,“五刑”相对来说,还是比较温和的了,分为笞、杖、徒、流、死。商鞅变法之后,秦王朝的死刑,更是名目繁多,比如:凿颠,抽胁,弃市、腰斩、枭首、车裂等等,还出现了株连三族、五族、九族。

由此可见,秦朝时期,不仅继承了奴隶社会的“五刑”政策,还在其基础上,进行了发扬光大,商鞅变法之中,也推行严峻的历法。胡亥继位之后,更加变本加厉,推行残酷的肉刑,诛杀忠臣,灭九族,可谓是将刑罚的野蛮性推到了顶端。

汉高祖刘邦继位之时,仍沿用秦朝的律法刑罚。一直到汉文帝时期,阶级矛盾有所缓和,封建制度逐渐确立,经济得到快速的发展,社会也逐渐的安定下来。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汉文帝对刑罚进行了改革。比如,将剕刑改为弃市,纳入死刑之中,并且废除了宫刑等等。

尽管随着阶级矛盾时而尖锐,时而缓和,奴隶时期的“五刑”制度,也出现过反复的情况。不管怎么说,汉文帝的改革,为封建五刑奠定了基础。经过漫长的波折,一直到隋朝时期,封建五刑才正式确立。隋文帝当上皇帝之后,对刑罚制度进行了重大的修订,颁布了《开皇律》。

一直到唐朝时期,李世民吸取了隋朝灭亡的教训,修订了唐朝律法,确定了“笞,杖、徒、流、死”五种刑罚,成为封建社会的永久性刑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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