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學術年會成功在蘭州舉辦

2020年9月12日互聯網司法新模式與法律文書改革暨中國法學會法律文書學研究會2020年學術年會在蘭州大學法學院逸夫報告廳隆重舉行,中國法學會法律文書學研究會會長馬宏俊、蘭州大學法學院院長甘培忠等幾十位法律學者參與了本次會議。本次會議由兩部分組成,第一部分爲法律文書學研究會理事會,第二部分爲互聯網司法新模式與法律文書改革研討會,本次會議通過線上線下兩種方式同步召開。

會議第一部分在高金波副會長的主持下進行,馬宏俊會長全面總結研究會過去一年的工作,對未來研究會的工作作出部署和安排;許身健教授彙報中國法學會法律文書學研究會2020年財務情況;羅慶東副會長宣佈中國法學會法律文書學研究會關於新增會員的決定。

第一階段由高金波副教授主持了開幕式,各位嘉賓發表會議致辭。胡焯指出此次會議是全國法律文書學術理論共創發展的重要會議,並且預祝本次年會取得圓滿的成功。馬小潔對此次會議在蘭州召開並由蘭州大學法學院舉辦感到十分榮幸,此次學術研討會爲學校師生進一步學習法律文書學相關領域理論與實務提供了絕佳的機會,這既是對蘭大法學院既往工作的肯定、也是對當下工作的促進、未來工作的期許。馬宏俊認爲選擇在蘭州具備此次年會有着特別重要的意義,無論互聯網如何發達,但是法律的真諦需要人腦來詮釋,甘肅的脫貧是偉大的工程,但是作爲法律人,探討法律文書能否讓我們的民衆作爲信仰,也是脫貧的攻堅戰。

會議進入第二階段,第二階段分爲三個單元:

第一單元由羅慶東主持,發言人有黃榮昌、高壯華、劉暢,點評人有田荔枝、尹吉、王雅霖。

黃榮昌對互聯網司法和電子送達的若干問題進行了交流,他從契合當前疫情防控工作的法治化需求入手,分析了司法親歷性的新變化,以及藉助互聯網技術辦理案件的正當性。並嚴肅指出在其發展中仍有需要解決的問題。在遠程審判方面,逐步克服技術問題、細化遠程審判規則是關鍵。此外,在法律文書電子送達中,應改進送達方式、明確送達標準以保障其實際效果。

高壯華在“新冠疫情期間’網上開庭應強化當事人主體資格審查”爲主題的發言中指出, “新冠疫情”的爆發,給法院的開庭審判和當事人參與訴訟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戰,爲了阻斷疫情傳播途徑,降低感染風險,多數法院採取了網上開庭的形式審理案件。這也給法院審查當事人身份增加了新的難度和工作量。高老師通過具體的案例引出網上開庭必須強化對當事人主體身份的審查,重視民事授權行爲在訴訟領域的生效條件,以防止因當事人不適格錯判案件,浪費司法資源,徒增當事人訟累。

劉暢以“互聯網司法新模式下認罪認罰從寬法律文書規範路徑探析”爲主題展開發言。他指出,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適用過程中,學術界和實務界將更多的目標聚焦於價值功能和檢查機關的主導責任、相關當事人的權益保障、量刑建議等方面,對認罪認罰從寬法律文書規範化研究較少。隨着“互聯網+檢察工作”的推進,在“智慧檢務”4.0時代的主體框架已然搭建起來的今天,製作格式規範、論證充分、適用法律準確的認罪認罰從寬法律文書,最大程度發揮我國認罪認罰從寬法律文書的實體價值和程序價值,是當前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中的重大課題。

點評人田荔枝認爲三篇文章從選題背景和方向上來看都非常好。一是如何解決疫情背景下的新問題,能夠及時發現問題並提出對策,這種研究是對司法實踐具有指導意義,具有重大的意義,而且三篇文章有兩篇來自高校,一篇來自檢察實務,從不同的角度看問題會有火花的碰撞。第一篇文章提到電子送達的問題,如何實現有效的電子送達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何規範如何合法是核心的問題,裏面也涉及一些矛盾,如不能面對面的處理,黃榮昌也點到了,但是可能涉及到調研和數據不是很充分,因此解決問題的辦法可以進一步來發掘。如果有時間再作進一步調研,也是十分精彩。

點評人尹吉針對劉暢所講的“互聯網司法新模式下認罪認罰從寬法律文書規範路徑探析”談到量刑建議,他指出我國不存在請求權的問題,而是建議權,法院認爲檢查建議不當的可以改變,並沒有檢查權侵犯審判權的問題,檢察建議不能過於精準化,如果過於精準化就會遇到一個問題,即以審判爲中心。所以不能太絕對看待這個問題,不應該使用量刑建議書,也不該在起訴建議中提出建議,應該在法庭調查後的公訴意見中作出。

點評人王雅霖提到,新冠疫情的爆發爲互聯網司法和智慧司法提出新的挑戰,如何對法律文書進行改革也是我們要探討的主題。幾位老師的發言有高度又有深度,生動有趣,帶給我們很多啓發,十分精彩。

在自由提問環節中,來自北京市法大律師事務所的律師等人圍繞認罪認罰制度在實務中遇到的難題以及疫情期間遇到的互聯網開庭的感受進行了交流討論。我院同學提出,如果被告人通過程序獲得量刑意見後,通過法院的判決後又提起上訴,對於被告人投機取巧的心理如何在實踐中避免,孟慶東就此指出檢察機關要慎重行使抗訴權。最後,我院一位博士提到關於法律文書課程的授課方式的問題引起了熱烈討論。

第二單元由許身健主持,發言人有孟東慶、李華玉、趙改榮,點評人有陳珺、全東哲、張治國。

孟東慶圍繞互聯網背景下檢察法律文書公開問題進行了分享,她首先指出法律文書公開作是黨中央從戰略高度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目前亟須結合工作實踐,開展檢察法律文書公開的反向審視工作。接着就互聯網背景下檢察法律文書公開的價值、現狀、問題及優化路徑四個方面進行了探討,以期更好地保障人民羣衆對檢察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李華玉圍繞家事裁判文書說理中存在的問題及成因分析展開了交流。她首先指出裁判文書是法官審判活動的最終載體,裁判文書的說理是文書的核心和靈魂;其次,她通過數據對近三年的實務審判工作進行了分析,得出目前實踐中的裁判文書存在“事實認定有偏差”、“釋明法理過於簡單”等八個問題,隨後她深入淺出的剖析了其根源所在,對此,廣大的法官需在常學常新中加強理論修養,跟上時代節拍。

趙改榮主要分析了通過互聯網引進區塊鏈來發展公證業務的方式,通過互聯網時代公證服務模式的創新提出了網上公證辦理平臺及網絡化證據保全平臺的公證服務模式,並列舉了忻州市泰和公證處推出的互聯網+公證服務,以此推動公證行業的健康發展。

點評人陳珺指出婚姻家庭關係極其複雜,其特殊性在於婚姻家庭是以人身關係爲基礎,財產關係依附於此類人身關係,導致婚姻家事裁判文書相較於其他文書而言,其裁判文書對“法”與“情”的說理也不同於其他類型的案件,如何才能通過審判文書的說理達到服判息訴,還需不斷探索。

點評人全東哲首先對孟東慶的發言進行了梳理總結,指出檢察法律文書公開問題一直是改革創新研究中的重要問題。雖然在互聯網背景下存在電子技術、外部監督、新聞發佈會、權利義務告知等公開方式,在全面推進檢察機關文書公開的同時,也要處理好公開與保密之間的關係。

點評人張治國首先指出三位作者都來自於法律實務部門,發言不僅契合研會主題,也都是法律實務中的真問題。緊接着,他對三篇文章一一進行了點評。其中,他提到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對社會穩定起着重要作用,十分認同李華玉關於在家事裁判中需協調“情”與“理”間的關係這一觀點,但也同時指出文中對說理提及較少,也沒有提出相應解決辦法。

第三單元由遲方旭主持,發言人王孝臣、賀小莉、張綱,點評人梁雅麗、姜保忠、崔巖。

王孝臣從電子送達的概念解讀、基於數據對比發現的問題以及對於提升電子送達公信力的若干思考。三個方面來展開演講。並在分析電子送達的利弊之後提出三個想法,首先是提升大數據背景下送達地址的收集能力;然後是提升電子送達技術的科學性和安全性;最後是關於解決送達主體身份確認問題。他認爲,下一步需要在明確電子送達基本原則的基礎上,依據不同法律文書的性質,分析不同電子送達方式的利弊,爲法律文書設計最優化的送達方式,構建安全、便利、高效的電子送達聯動機制。

賀小莉首先帶着大家瞭解了裁判文書繁簡分流的制度性規定。得出基層法院作爲案件任務極其繁重的一審法院,對該項改革的大力推進持歡迎態度,並且進行了較大的努力。各地法院的實踐可以看出在推進裁判文書繁簡分流的改革中作出了巨大的努力,有效提升了司法效率。但是與此同時,也存在一些問題。1、仍舊使用舊式裁判文書樣式2、對於令狀式、表格式、要素式等新型文書的適用不足。3、複雜類案件裁判文書說理仍然不足。

張綱就追加被執行人程序中執行異議之訴相關問題進行了發言,他以親身經辦的案件爲切入點,指出民事執行案件領域中,變更追加被執行人類型的執行異議之訴案件作爲一種新型案件,不同於傳統的執行異議之訴案件,其法律適用存在一定滯後性,急需規範相應程序,應當在全面實體審理審查的基礎上,對其審判規則予以嚴格的限定。

點評人崔巖:執行異議之訴案件在實踐中的確十分複雜,可以嘗試從類案分析的角度對此類問題進行分析,如以裁判文書網中的相關數據爲落腳點展開論證。此外,就法律適用存在一定的滯後性,亟需規範相應程序這一問題而言,還需進一步探究如何設置相應的規範程序。

點評人梁雅麗指出王孝臣的研究方式值得學習,關於送達的問題在於送達的方式不統一,紛繁雜亂,因爲大多是從送達者角度出發,但是忽略了我們的終極目的就是要求當事人知悉。網絡送達爲什麼不被接受,因爲大家都習慣了紙質的,對真假信息的識別能力也限制了民衆對電子送達的接受能力。電子送達統一方式、律師引導、需要時間,不可一概而論。

點評人姜保忠:有很多值得學習的地方,給我們法律文書研究會提出了新的課題。案件文書的繁簡分流並不相同,我們國家裁判文書的繁簡分流立法和都是欠缺的。論文中提到的法官會議的制度運行效果需要更多深思和論證。

點評人崔巖:這個案子確實很複雜,近年來執行異議之訴的案件數量在逐步上升,會影響辦案效率和步驟。

最後的自由發言環節,黃律師提出了自己的見解:我們生活在被公開的時代,需要互聯互通的公開,檢察院法院系統有一定的門檻,建議做一個所有司法人都可以瞭解大的系統。

甘肅政法大學教授黃榮昌等人對於上午遺留的關於高校關於法律文書的培養模式的問題進行了激烈討論,黃榮昌指出他們學校開設一門法律檢索實踐,對學生進行法律文書實踐,寫答辯狀,後期進行模擬訓練。學者們認爲不管是不是法律文書是不是必修課,我們都應該把它當成必修課。尤其是在政法機關,能寫好公文是非常重要的品質。

在一陣陣此起彼伏的掌聲過後,會議迎來了第三階段的閉幕式,閉幕式第一部分對財務報告等理事會報告事項進行表決,由馬宏俊會長主持。第二部分劉桂明副會長首先對本次會議爭論的關於法律文書教育模式等熱點問題和其他發言進行了簡要的概括,緊接着對過去一年的工作進行回顧總結,最後劉桂明副會長髮表了對於法律文書研究會未來一年的工作展望。(文/吳燕、劉鹿琴、王昱瑾 圖/劉鹿琴、李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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