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6月份开始,全国各地都在普及“一盔一代”行动,引导骑电动车的驾驶员戴头盔,来保证自身的安全。而且从7月1日开始,全国很多城市也实施了电动车规范管理条例,对于不戴头盔骑电动车上路的驾驶员会予以警告或者是罚款处罚。

骑电动车出门必须戴头盔,这是大家在逐渐养成的一种习惯,如果不戴头盔被处罚,车主也会欣然接受。但是浙江嘉兴的黄先生骑着电动车出门被交警罚了20元,他认为这个处罚太过分了,于是将交警大队告上了法庭。

黄先生说他骑的是一辆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非机动车是不需要戴头盔的,但是交警却给自己开了20元的罚单,他认为这是一种过分的处罚。但是交警表示,黄先生的自行车上安装有车载蓄电池,属于电动自行车的范畴,和自行车的属性不同,出门应该佩戴头盔,处罚是合理合法的。

经过了法院的多方求证后,最终判定交警的处罚是正确的,驳回了黄先生的诉讼请求。这起事件也是嘉兴第一起因为骑电动车未佩戴头盔而提起的诉讼事件,也有不少人到现场旁听。有不少人表示,作为市民,对于骑电动车戴头盔这件事感觉确实有些麻烦。但是从人身安全的角度来说,又确实有遵守的必要。

笔者认为,交通部门推广骑电动车戴头盔的规定,主要目的不是为了对大家进行处罚,最主要的还是希望大家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佩戴头盔是对头部最好的保护,至少在发生碰撞的时候,可以降低对头部的伤害,所以希望大家也能养成这样的习惯。

【本文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