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西安市周至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韓某涉嫌詐騙罪一案,經周至縣人民法院審理,依法作出一審判決,判處韓某有期徒刑三年八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

今年2月,周至縣公安局將韓某涉嫌詐騙李某10萬餘元一案,移送至周至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審查中

承辦檢察官經仔細審閱卷宗材料,發現嫌疑人韓某的微信交易明細中有多筆轉賬存在疑點,遂與公安機關一起對該案展開補充偵查。最終,承辦檢察官查明韓某以談戀愛的名義騙取李某錢財的同時,還以介紹對象、談戀愛等名義,編造各種藉口詐騙另外兩名被害人錢財5萬餘元。

庭審中

韓某對自己一人分飾多角,使用手機變聲軟件騙取被害人錢財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鑑於韓某歸案後能如實供述罪行,自願認罪認罰,退賠了被害人的經濟損失並取得了諒解,最終,周至縣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 檢察官提醒 ★

近年來

以結婚之名實施詐騙的案件時有發生

婚姻是人生大事,青年男女與陌生人交往時,要謹慎行事,特別是在涉及金錢時一定要三思而後行;在沒有見到戀愛對象之前,不要輕易轉賬,見到戀愛對象之後,要了解清楚對方的身份、家庭情況,切不可輕信騙子的一面之詞;如果因一時不慎被騙,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協助司法機關將犯罪分子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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