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立新 王天潤 牛長濤

辦案檢察官查看案發現場。

“雖然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我不該採用暴力手段去討債。我認可檢察機關的處理決定。”8月4日,在河南省浚縣檢察院,黃東旭(化名)接過1.7萬元司法救助金時說道。

2018年2月16日,大年初一下午,在浚縣新鎮鎮新鎮村東街,一個體態壯實的男子徑自走向一戶人家。

“賈思凱(化名)在家不在?”男子喝問一旁的老太太。老太太邊說着“不在”,邊上前阻攔,男子一把將其推翻在地。邊上的老漢見狀,起身想拉住男子,也被跺翻在地。而後,男子順手撿起一根一米多長的木棍,邊推開大門高喊:“有人沒?”邊衝到堂屋門口,將玻璃砸爛,進屋找人。客廳和第一個房間都沒人,當男子推開第二個房門時,一男青年手持水果刀刺向男子,男子持木棍打向青年。二人打鬥時,男子多處被水果刀刺中,渾身是血。

持棍男子叫黃東旭。這些人中,他只認識老太太代某,她是賈思凱的母親。既然素不相識,那黃東旭爲何如此?

原來,賈思凱於2015年9月前後,向黃東旭的母親借款7萬元,並約定了利息。2017年,經法院判決,賈思凱償還黃東旭本息合計8.2萬元。後黃東旭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賈思凱已經跑路,這筆債務便拖了四五年也沒要回。春節期間,他想着賈思凱可能在家,就決定去撞撞運氣。“以前好幾次都是他母親阻攔不讓進家。”來到賈思凱家門口,黃東旭一看到坐在門口的代某,氣就不打一處來,於是便發生了前文所述那幕。

2018年3月,經鑑定,黃東旭的損傷程度屬輕傷一級。5月,賈正剛投案自首。7月,浚縣公安局將此案移送浚縣檢察院審查起訴。

審查時,案卷中有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該決定書認定黃東旭實施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毆打他人、損壞財物的行爲,且其違法行爲“嚴重”。那賈正剛的行爲是否爲正當防衛?辦案檢察官陳書恆有了疑惑。2018年8月,陳書恆決定對該案作退補處理,並詳細列出了補查提綱。

公安機關補查完成後,陳書恆對該案認定爲正當防衛的認識更加堅定。她向該院檢察長劉波作了詳細彙報,得到了支持。

此時,最高檢發佈了第十二批指導性案例,喚醒了沉睡多年的正當防衛法律規定正確適用問題,傳達了“法不能向不法讓步”的鮮明司法導向。隨即,該院逐級向鶴壁市檢察院、河南省檢察院作了彙報。兩級院對該案認定爲正當防衛沒有異議。2019年12月,浚縣檢察院依法認定賈正剛的行爲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賈思凱則因有償還能力卻拒不償還債務,被法院以拒不執行生效判決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三個月。另外,浚縣檢察院考慮黃東旭的實際生活困難,爲其申請了國家司法救助。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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