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前旗公安局辦理一起妨害公務案,經鄂前旗檢察院批准逮捕14人,等待他們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簡要案情

2020年8月18日,鄂前旗公安局城川派出所民警在現場處警過程中,遭遇十餘名犯罪嫌疑人暴力襲警,造成12名民警不同程度受傷。隨後該十餘名犯罪嫌疑人被鄂前旗公安局以妨害公務罪刑事拘留。

經鄂前旗檢察院批准,決定對其中14名犯罪嫌疑人進行逮捕,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辦理中。

鄂前旗警方提醒您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依法執行代表職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來源:鄂前旗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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