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邬靓)近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高校教师职称自主评审工作推进视频会在昌召开,新增下放59所高校教师职称自主评审权。 至此,我省所有高校的高校教师系列、实验系列职称全部实现自主评审。政府主管部门按规定加强指导和监管,不再审批评审结果、不再发文办证。

2019年,省人社厅会同省教育厅在全省范围开展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决定采取分步实施的方式,用2年的时间实现高校教师职称自主评审。各高校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学科领域、不同研究类型教师,制定符合本校实际且科学合理的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人员表示,在自主开展评审方面,高校应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开展评审工作,同时,不断完善同行专家评价机制,建立以“代表性成果”和实际贡献为主要内容的评价方式。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实行特殊评价。在自主使用结果方面,评后即聘,同时加强聘后管理,健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制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不符合岗位要求、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可按有关规定降低岗位等级直至解除聘用。在岗位聘用中实现人员能上能下,实行动态管理。高校自主评审结果仅在本单位有效。教师跨单位流动的,其职称由流入单位按规定进行评审或确认。

据悉,2019年,全省各类高校约4500人通过自主评审取得相应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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