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研究布置下一阶段工作,解读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政策以及托育机构设置标准、管理规范等,9月8日-9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在南宁举办全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培训班。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自治区老龄委办公室主任梁丽玲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全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培训班现场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副厅长级)梁丽玲出席并讲话

梁丽玲指出,2019年以来,我区托育服务开局良好,取得了初步成效,我们的做法得到国家卫生健康委的充分肯定,去年12月在上海召开的全国托育服务工作现场推进会上我委作了经验发言。同时,我区托育服务工作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未来机遇和挑战并存,任重道远。

梁丽玲要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发展托育服务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更好释放全面两孩政策效果的迫切需要,是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健全家庭支持政策体系的主要举措,是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推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环节,切实把发展托育服务摆在更加突出位置。

梁丽玲强调,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增强使命感、紧迫感,真抓实干,推动我区托育服务又好又快发展。重点抓好六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要尽快建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二是做好规划制订。

要提早谋划、加强调研,把托育服务纳入“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卫生健康事业专项规划。

三是支持多元发展。

要认真梳理和破解社会力量进入托育服务的堵点和难点,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普惠托育机构;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主办向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有条件的可向社会开放;积极探索将托育机构办在社区、办在学校、办在医院等女职工集中的地方,为居民提供就近可及的托育服务。

四是组织试点示范。

2020年底前,各市要建成1—2个具有带动效应、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托育机构或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

五是强化监督管理。

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构建全过程监管体系。

六是营造良好氛围。

要大力宣传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政策和各地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激发社会力量投身托育服务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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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班邀请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处副处长胡轩、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高级工程师贺鹏飞、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建筑师谭方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保健部主任韦萍、上海市黄浦区托育服务中心主任俞丛晓分别就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托育机构建筑设计规范、托育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和评价、托育机构注册备案及规范化管理等方面作了专题讲座,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处负责同志在培训班上对广西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进行了解读。

全区各市卫生健康委分管人口家庭工作的委领导、人口家庭科科长,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相关负责人,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有关处室,自治区卫生监督所、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幼儿园、自治区妇幼保健院等有关单位共176人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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