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格爾木市人民法院通過強制扣車快速執結一起婚姻家庭糾紛案件。

周某某與馬某本是一對夫妻,因家庭瑣事、感情不合在法院起訴離婚,法院判決馬某支付婚生子的撫養費及房屋拆遷中應得的一部分補償款,但馬某在判決生效後,一直未履行生效判決書確定的義務,遂周某某向格爾木市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案件立案後,執行員依法向被執行人馬某電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等法律文書,並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將帶來的後果,馬某卻無動於衷,聲稱“沒錢”。在網絡查控反饋後,馬某名下有一輛車,此時執行員決定依法傳喚其到庭,馬某來到法院後,儼然是一副“沒錢”的樣子,對執行員的勸說不理不睬!此時,細心的執行員發現,被執行人馬某手裏有一把車鑰匙,執行員認定今天馬某所開的車極有可能就是他名下的那輛車,便悄悄的安排幹警準備好查封車輛的手續,並向被執行人馬某釋法明理,告知其法院已通過查控系統查詢到其名下有車輛,希望主動配合法院執行工作。此時的馬某已是一臉慌張,執行幹警迅速出動,成功扣押了馬某名下的車輛。

眼看“愛車”被扣,被執行人馬某着急了!接連對執行員展開了電話“攻勢”,執行員依然耐心地釋法明理、分析利弊,敦促其儘快履行義務。次日,被執行人馬某將執行款帶到了法院,交給了申請執行人周某某,該案順利執行完畢。

案後,執行員心緒難平,雖然案件已結,但雙方的心結還可能沒有完全打開。法官寄語:我們肩抗公平正義、職責使命所在,往往面對離婚案件時總有一絲無奈和惋惜,雙方關係緣盡人散,無辜的只有孩子,希望所有離婚案件的雙方從“孩子的角度”出發,不要積怨、不要慪氣,過去的事情已經過去,唯有化解恩怨,共同對孩子的未來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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