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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卡友们都面临着各种严苛的条条框框带来的罚款,其中不少罚款依据还巧立名目多到让人不知所措。最关键的是,有时候明明是同一项违法行为,却能依据不同的处罚条例开出数额不等的罚金,这让很多卡友大为光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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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违法行为有不同处罚依据

货车因为密封不严造成抛洒该罚多少?这恐怕没有标准答案。

前不久,某省份一位卡友因为货车洒落被罚款2万元,处罚原因为“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未采取密闭或其他措施,防止物料扬撒造成扬尘污染”。而它的处罚依据是《某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其中一条就规定,上述行为的最高处罚金额就是2万元。

但其实,有关货物脱落、扬撒等,是有着更为有说服力的处罚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中第五项规定: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但执法者偏偏选择依据市里面制定的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给出了远高于《道路运输条例》规定罚金好几倍的罚款金额。而这种处罚力度无疑极大地增加了卡友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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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载罚款同样如此

开货车常见的超载现象也存在“双标”罚款的情况。多数情况下交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处理,即根据超载幅度给予扣3分或扣6分,以及200-2000元金额不等的处罚。

但同样的超载行为,如果卡友遇上交通运输局和交警大队联合执法,处罚就会瞬间变大,该扣的分照扣不误,该罚的款却大幅增加。此时罚款依据变为交通运输部发布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每超1吨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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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超限罚款应即刻取消

在国内中部一些省份,正常载重的货车驶进限载公路,也会面临动辄万元起步的巨额罚款。虽然这些处罚也能找到相应的法理依据,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50条规定,超过公路的限载、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上行驶。违反此规定的,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但实际上,货车在限载公路行驶,3万元以下的处罚标准过于笼统,与超载500元/吨处罚规定相比,前者执法空间弹性太大,很可能导致执法者“漫天要价”。

开出万元以上的罚单,最后变成了疏通关系,改为罚款数千元,无疑又为权力寻租制造了可能,怂恿少量人甚至采取钓鱼执法。

所以有专家建议:

道路超限罚款应该即刻取消,因为其已经有被滥用之势头,成为部分省份创收的一个重要手段,且与当前复工复产等形势严重不符,对中小企业发展带来较大不便,取消之后,卡友身上的负担也会轻很多。

不知道你对此怎么看呢?

来源|卡友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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