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人欠錢不還,東躲西藏,法警下班回家路上“邂逅”其車輛,深夜扣車。

一場特殊執行戰打響

近日,蘭山法院法警回家途中偶然發現了多方查找未果的被執行人車輛,執行二團隊立即行動,連夜將車輛扣押,助案件順利執結。

葛某某與郝某某、陳某合同糾紛一案,蘭山法院經審理作出判決,判令郝某某、陳某償付葛某某承包費62500元及違約金並承擔訴訟費用。

因郝某某、陳某未按法律文書履行付款義務,葛某某遂申請執行。承辦本案的執行二團隊向被執行人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但被執行人既沒有履行付款義務,也沒有報告財產。執行人員經網絡查詢,發現被執行人沒有可供執行的銀行存款,但其名下有別克商務轎車一輛。

2019年10月,執行人員對被執行人郝某某、陳某採取限制高消費措施;同時簽發拘留決定書及執行裁定書,向臨沂市蘭山公安分局送達協助追查被執行人函,要求公安機關發出協查通報,組織力量查找。同時,執行二團隊不斷加大查控力度,但多次查找均未找到郝某某下落及其別克轎車。葛某某稱,郝某某在內蒙古做生意,可能已將車輛藏匿至內蒙古。

8月4日晚10點左右,執行二團隊法警李培雨在回家途中,路過某飯店門口時發現一白色別克轎車的車牌號特殊熟悉。“這不就是被執行人郝某某的車嗎?”李培雨拍下車輛及車牌號發到微信工作羣裏覈實,同時立即向團隊負責人作出彙報。經確認,該車輛正是郝某某的轎車。

執行二團隊幹警賈曉東聞訊後,不顧夜色已深,駕駛私家車趕赴現場,及時通知110協助控制上述車輛,團隊負責人及時組織其他幹警連夜趕到法院,換上制服,駕駛警車趕到現場,與蘭山公安分局北園路派出所民警共同控制了上述車輛。

在執行現場,辦案人員再次撥打被執行人郝某某電話,其拒接電話,逃避執行,拒不到現場交出車輛鑰匙。執行幹警遂採取強制措施將車輛拖走。扣押實施完畢後,賈曉東及團隊其他幹警回到家中時,已是第二天凌晨。

此後,經執行二團隊多次努力,郝某某迫於壓力,於2020年8月26日主動到院履行了全部還款義務。至此,這場漂亮的“深夜扣車戰”畫上圓滿句號。

【來源 臨沂蘭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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