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在网上看到一个“成功人士”在抚养孩子方面的心得,她告诉我们,一个人不管在在事业上多么的成功么都不要让孩子和自己分离特别在关键的童年时期,中考那年和高考那年。她说;如果在事业和孩子面前做出选择的话,她会选择孩子。毕竟错过自己的事业还可以弥补,把孩子的人生耽误了,你是无法弥补的,你只能后悔下半生。

我是非常赞同这位“成功人士”的观点,父母对子女的教育是任何人都无法替代的,特别是在婴幼儿时期,父母对子女的爱任何人都无法替代,。没有得到父爱、母爱的孩子是缺乏安全感的,很容易不自信、自卑、或者放荡不羁、不受约束、容易违法乱纪等。在中考和高考的这两个关键时期,父母的陪伴对孩子学习成绩影响也是很大的。

前几年在我们的媒体上经常有这样的报道,身处贫困地区的父母为了挣钱养活自己的家庭,夫妻二人出去打工挣钱,让自己的孩子留在老家和爷爷奶奶或者姥爷姥娘生活在一起,我们称之为“留守儿童”,由于从小没有得到“父爱和母爱”,他们成人后大都存在一定的心理疾病和性格缺陷,给他们的人生造成不可治愈的伤害,他们的工作很难满意,他们的婚姻很难幸福,他们也不太容易和他人相处等。所以我是极力反对父母为了打工挣钱把自己的孩子放在老家让老人照看的。

今天看到一篇新闻,就是关于著名企业高管、律师鲍某某所谓“性侵养女”韩某某的系列报道。当初媒体刚发布这条新闻的时候,我还是相信媒体,对鲍某某性侵“养女”非常的气愤,希望法律严惩鲍某某这样的人渣,在中国有钱人不能为所欲为,横行霸道。随着一些媒体不同的报道,我发现这件事情不像当初媒体报道的那样,具体情况比较复杂,很有可能事情会出现反转。我估计韩某某就是一个“留守儿童”,在心理上、性格上存在一定的问题,喜欢说谎、爱慕虚荣,习惯攀比,贪图享受等。关于她和鲍某某发生性关系,很有可能是自愿的,之所以她出来说谎,诬告鲍某某,是因为她看到鲍毓明的有钱,过着那种高档的富人生活,内心很不平衡。她既想占有鲍毓明的经济资源,又不想和鲍毓明在一起生活,她只想享受自己的自由,在目的没有达到的情况下,她选择了报警,诬陷鲍毓明“性侵”了她。

今天,最高检、公安部发布了“通报鲍某某涉嫌性侵韩某某案调查情况。经全面深入调查,现有证据不能证实鲍某某的行为构成性侵犯罪。”通报中说:韩某某是安徽省太和县人,和我的老家距离不远,那个地方的生活习惯我比较熟悉。她确实是一名“留守儿童”自幼随爷爷奶奶生活,2015年才跟随父母到江苏省南京市生活,和父母的感情并不深。她习惯说谎,爱慕虚荣,追求享乐,喜欢不劳而食,愿意旁大款。她户籍登记出生日期为2001年8月,实际出生日期为1997年10月,严格的说,韩某某已经是成年人了。

事情经过:2014年4月至2015年2月,鲍某某在网上多次发布“收养”信息。2015年9月开始,韩某某为追求享受,过上有钱人的生活,通过QQ等多次发布寻求“收养”信息,并与多人联系商谈“收养”事宜。韩某某在网上看到鲍某某发布的“收养”信息后,主动与鲍某某联系。2015年10月10日,鲍某某到南京与韩某某及其母亲见面,两人以“收养”名义开始交往并发展为两性关系。2019年6月两人关系破裂。期间两人实际共同居住生活150余天,因感情等问题曾多次发生矛盾。在两人交往过程中,鲍某某不知道韩某某真实年龄。经向民政部门了解,两人不符合法定收养条件,未办理收养手续,不存在收养关系。

韩某某之所以出尔反尔,诬陷鲍毓明“性侵”了她,与她小时候缺乏父爱、母爱,没有得到父母的关照有很大的关系,因此作为父母必须把对子女的教育放在家庭的头等大事上。这本《留守儿童教育手册》对于那些家庭有留守儿童的父母来说,应该有很大的帮助,你可以点击下面的链接,购买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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