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三大政:漕運、河工、鹽政。道光前期,漕運問題得到解決,緊接着鹽政方面又出現了極大的問題。“鹽”任何人都離不開,百姓、朝廷。鹽的銷路那時候都是掌握在朝廷手裏,私底下人是不允許私自販鹽賣鹽。

運糧的大運河,正好途徑當時國家最重要的產鹽地“蘇北鹽場”。

我們看現在揚州留下的什麼個園、留園這些都是當年大鹽梟留下的宅子。所以水手就在販鹽當中形成了一個龐大而嚴密的地下組織叫“青幫”。

當時的青幫取得了對於食鹽市場的實際控制,對於社會的穩定有牽一髮而動全身的能力。迫使陶澍對鹽政進行改革。

道光十一年,已經是兩江總督的陶澍奏請皇上仿照明制將“綱鹽法”改爲“票鹽法”。“綱鹽法”就是由固定的鹽商憑鹽引營銷綱鹽,而鹽引完全被鹽商壟斷,鹽商壟斷鹽業,又必須維持龐大的硝鹽機構,導致鹽價提高。就導致不照章納稅的私鹽氾濫。鹽引滯銷,鹽稅減少。

“票鹽法”就是以票代綱允許私販經銷,任何人只要納稅都可以領票賣鹽。(跟現在的營業執照差不多,有執照的可以賣,沒有的一句不準賣)票商沒有限制,也沒有固定,這麼一來打破了食鹽運銷的壟斷。降低了鹽價,促進了鹽的銷售,增加了鹽稅。剝奪官員利用鹽政營私的途徑。

對於現代看來,這種辦法很簡單。可是在那時候,這種改革卻是一種重大突破。事實也證明,經過陶澍大力整頓,兩淮鹽政收穫頗豐。從原來虧損700多萬兩到完納鹽課2640多萬兩,存銀300多萬兩,這個鹽政的黑洞算是完全堵上了。

這就可以看到,兩淮鹽政就能納完鹽稅2600多萬兩。當時朝廷的歲入也就4000萬兩左右。可見兩淮鹽政佔到國家收入的多少。

現在有錢了,以前虧損700多萬兩,現在呢還多出300多萬兩。皇上可以作了吧!沒有,絲毫沒有讓以節儉著稱的道光皇帝覺得可以開始揮霍。

那麼道光皇帝到底有多節儉?我們下期好好說道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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