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時印象中,當兵對一個農民之家來說,是求之不得的事情,家人託關係找熟人,胳膊接胳膊認識個軍隊方面的人,費盡心力想把孩子送進部隊。

原因一是糧餉,進入部隊就是國家的人了,還有工資;二是光榮威武,隱約讓村裏人不敢欺負。

這等好事讓農民子弟趨之若鶩。但是,在近代日本,同樣的政策之下,卻遭遇了冷遇,甚至暴力抵抗,都不願意把自家孩子送進國家部隊,徵兵避之不及。

爲何?

“凡天地之間,一事一物,無不有稅,以充國用。然則,爲人者,固應盡心盡力而報國。西人稱之爲血稅。以其生血報國之謂也。”[1]

這是日本歷史上第一次以國家之名,對全日本國的民衆進行徵兵,時間是1872年11月。在這份名爲《徵兵告諭》的政府公文中,對徵兵緣由、日本歷史和國外現狀進行了簡要論述。

把服兵役稱爲“血稅”,是政府首次提出。這一硬落地的制度,在民間引起應激反應。人們對這一帶血的稅役,給予了多種不滿的解釋,流言成風者如:

——血稅就是真真的取士兵的鮮血,賣給外國人的!

——政府用它來釀造葡萄酒!

——軍隊用它染紅毛毯、軍服、軍帽……

在鄉下,農夫一見到陌生人,就認爲是徵兵的人來啦,大叫:“來榨血啦!”[2]

諷刺徵兵的民間漫畫

如此荒誕不經,也能在民間流傳開來,一是因爲農民認識有限,另一個是日本首次全民徵兵沒有做好政策宣傳,但最重要的是農民對兵役的內心抵抗。

小民苟以利生,近代日本分爲士農工商四民,士是武士,古代有俸祿供養,不說,這農民的生活收入,全繫於勞動力,徵壯丁當兵,對一個家庭來說,不論工、農、商都是一大損失。

武士當兵是有俸祿的[3],農民應徵入伍,系稅賦,免費的,強制的,只有少量津貼,一個勞動力的入伍,會讓這個家庭陷入困境。這是老百姓抵抗的根本原因。

另外,700年的武家傳統,讓這個國家的所有老百姓都固化了一個觀念,那就是:當兵打仗流血是武士的事,與其區區小民無關。

35歲的陸軍卿山縣有朋,強推全民徵兵的目的,主要是想擺脫武士階層對軍隊的壟斷權,打造一支屬於明治新政府,而不是像過去那樣屬於各藩國的軍隊。

皇軍的建立

史上首份徵兵,無論從實際效果還是出發點來說,輿論宣傳意味都要大於真實目的。

何以言此?

且看當時的免役清單——

●交替代金者,可以不去服兵役,替代金爲每人270日元。

●身體不符合徵兵標準的,自然在徵集之外。前文飛春讀傳曾有專述,把自己整殘疾等N種逃脫兵役的方法,在此不重複了。

●陸海軍軍官;

●官員;

●指定學校的學生、留學生;

●一家之主,即戶主,以及戶主的繼承人;

●由於戶主和繼承人患病等原因,必須支撐一家人生活的人;

●兄弟被徵兵的;

●罪犯。

9種規定很大程度上考慮了農民的生活和心理,應該說是極爲寬鬆,換句話說,給不想服兵役的人來說,也留下了9種渠道,八仙過海,可以各顯靈通了。

徵兵體檢

在這樣的背景下,徵兵時代的日本,出現了許多奇葩的現象:把自己整殘疾以逃脫兵役;把自己多餘的兒子趕快分家,讓他們成爲戶主,太小的就儘快過繼給他人,以承擔家族香火繼承人的任務,此爲“徵兵養子”;還有人把戶籍遷到了徵兵令不適用的北海道和沖繩。

有錢的豪農和商人,交錢後即可高枕無憂。沒錢沒門路的,直接來個作奸犯科,也可以高成本開脫。

在這樣寬鬆的政策下,首次實施徵兵的日本,應者寥寥。1876年,全國年滿20週歲的壯丁有約30萬人,按照以上政策,82%的人都符合免役條件。後來人們見如此寬鬆,逃脫兵役的祕籍不脛而走,1878年89%的壯丁都可以不當兵了。[4]

日本爲新兵送行

儘管徵兵令實施了5年,近九成的人都徵不過來,但日本並不認爲是失敗。因爲他們需要的兵員不多,當初日本才4個鎮臺[5],後來增多,所需的現役兵,每年也不過1萬人左右[6]。

所以在甲午戰爭之前,日軍沒有師團化、沒有擴軍,不需要強制性大規模徵兵,全民徵兵的示範意義遠遠大於實際效果。

儘管如此,全民徵兵的新概念也極大地引發了民間地震:

由於觸動了農民的利益,“血稅暴動”此起彼伏,1873年名東縣數萬人起義,政府鎮壓後,1.7萬人被判有罪。[7]

由於觸動武士的壟斷權,舊武士階層們拔刀而起,對抗山縣組織的政府軍,西鄉隆盛就是極端的一例,最後兵敗被迫自殺。

明治前10年,平均每年老百姓的暴動次數,是幕府時代的4.1倍[8],真是亂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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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1]明治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1872年12月28日)《徵兵告諭》(日本國立公文書館,A14110272000。)

[2][日]戶部良一 著,韋平和、孫維珍 譯《日本陸軍史》(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6年,第41頁。)

[3]明治維新肇始至武士廢刀消滅武士階層,近10年的時間裏,武士階層待遇日下,全國徵兵時,武士俸祿仍然保留,1876年終結。

[4]同[2],第43頁。

[5]鎮臺,派駐地方的軍隊。1871年4月設,起初2個,後4個、6個,1888年廢除,改師團制。

[6]同[2],第46頁。

[7]同[2],第41頁。

[8][日]若槻泰雄 著、趙自瑞等譯,《日本的戰爭責任》(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1999年,第7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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