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宁夏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参与社会治理推动检察服务向基层延伸的意见》(以下称《意见》),提出15条具体举措,明确了宁夏检察机关参与社会基层治理的具体任务,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开创平安宁夏建设新局面贡献检察力量。

《意见》提出,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参与社会治理的重大意义,增强服务基层治理的自觉性,聚焦大局,紧扣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围绕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整合检察力量,做好检察为民实事。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把检察服务向基层(社区、乡村)延伸,为人民群众提供多样化的法律服务,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中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意见》提出4个方面的便捷检察服务举措,助推基层依法治理。提出要进一步拓展12309检察服务中心职能,一体打造线上线下受理模式,把法治宣传、检务公开、法律咨询、控告申诉、监督社区矫正、发现案件线索、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检察职能主动融入到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具体工作中,在群众身边搭建起提供法律服务、定纷止争的服务平台,真正让群众的困难问题就近得到解决,更好地实现矛盾化解。依托基层组织设立检察服务点,建立起检察服务和咨询“绿色通道”,探索设立检察联络岗,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把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宗旨落细落实。

《意见》同时指出,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服务保障宁夏“六稳”“六保”,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通过定期前往基层(社区、乡村)巡回开展工作、电话预约、网络沟通等方式,接收群众来电来访,接受群众控告申诉,耐心听取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和提出的司法诉求。以基层(社区、乡村)为普法宣传工作站,辐射周边学校、企业和本社区居民,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培育社会法治文化。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理念,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中的重要作用,加强与基层组织和其他职能部门的工作联动,积极开展矛盾调解,依法多元化解,推动平安宁夏建设迈上新台阶。

出品:宁夏检察融媒体中心

来源:第八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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