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出臺《關於寧夏檢察機關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主動參與社會治理推動檢察服務向基層延伸的意見》(以下稱《意見》),提出15條具體舉措,明確了寧夏檢察機關參與社會基層治理的具體任務,爲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開創平安寧夏建設新局面貢獻檢察力量。

《意見》提出,檢察機關要深刻認識參與社會治理的重大意義,增強服務基層治理的自覺性,聚焦大局,緊扣人民羣衆的司法需求,圍繞羣衆“操心事、煩心事、揪心事”,整合檢察力量,做好檢察爲民實事。要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人民羣衆,把檢察服務向基層(社區、鄉村)延伸,爲人民羣衆提供多樣化的法律服務,在推進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中發揮檢察職能作用。

《意見》提出4個方面的便捷檢察服務舉措,助推基層依法治理。提出要進一步拓展12309檢察服務中心職能,一體打造線上線下受理模式,把法治宣傳、檢務公開、法律諮詢、控告申訴、監督社區矯正、發現案件線索、基層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等檢察職能主動融入到服務基層社會治理的具體工作中,在羣衆身邊搭建起提供法律服務、定紛止爭的服務平臺,真正讓羣衆的困難問題就近得到解決,更好地實現矛盾化解。依託基層組織設立檢察服務點,建立起檢察服務和諮詢“綠色通道”,探索設立檢察聯絡崗,打通服務羣衆的“最後一公里”,把司法爲民、便民、利民的宗旨落細落實。

《意見》同時指出,要充分發揮檢察職能,全力服務保障寧夏“六穩”“六保”,爲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堅強法治保障。通過定期前往基層(社區、鄉村)巡迴開展工作、電話預約、網絡溝通等方式,接收羣衆來電來訪,接受羣衆控告申訴,耐心聽取人民羣衆反映的問題線索和提出的司法訴求。以基層(社區、鄉村)爲普法宣傳工作站,輻射周邊學校、企業和本社區居民,不斷提升人民羣衆法治意識,培育社會法治文化。堅持“在監督中辦案,在辦案中監督”理念,發揮檢察機關在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綜合機制中的重要作用,加強與基層組織和其他職能部門的工作聯動,積極開展矛盾調解,依法多元化解,推動平安寧夏建設邁上新臺階。

出品:寧夏檢察融媒體中心

來源:第八檢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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